一、采购单编号:P-FQJJ-26-000034
二、采购单名称:舟山鼠浪湖码头有限公司废旧物资处置(2026年度)
三、竞价开始时间:2026-05-19 15:00
四、竞价截止时间:2026-05-21 15:00
五、组织形式:自行采购
六、采购执行单位:舟山鼠浪湖码头有限公司
七、采购执行人:吴发军
八、采购执行人联系方式:17858297760
九、竞价类型:公开
具体规格、技术指标及售后服务要求等详见下表或附件。
|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处理方式 | 处理日期 | 处理地点 | 是否需运费 | 是否需拆卸 | 备注 |
|---|---|---|---|---|---|---|---|---|---|
| 1 | 废钢材 | 600 | 吨 | 称重 | 2026-06-15 | 舟山鼠浪湖码头有限公司废旧物资仓库 | 是 | 实际数量以现场清点及过磅结果为准 | |
| 2 | 废钢丝绳 | 600 | 吨 | 称重 | 2026-06-15 | 舟山鼠浪湖码头有限公司废旧物资仓库 | 是 | 实际数量以现场清点及过磅结果为准 | |
| 3 | 废EP带 | 50 | 吨 | 称重 | 2026-06-15 | 舟山鼠浪湖码头有限公司废旧物资仓库 | 是 | 实际数量以现场清点及过磅结果为准 | |
| 4 | 废钢丝带 | 450 | 吨 | 称重 | 2026-06-15 | 舟山鼠浪湖码头有限公司废旧物资仓库 | 是 | 实际数量以现场清点及过磅结果为准 | |
| 5 | 废轮胎 | 5 | 吨 | 称重 | 2026-06-15 | 舟山鼠浪湖码头有限公司废旧物资仓库 | 是 | 实际数量以现场清点及过磅结果为准 |
十、报价要求:请根据明细清单填报含税单价
十一、付款方式:质保金(甲乙双方签订废钢材、废钢丝绳、废皮带、废轮胎处理单价合同,具体数量以提货时实际称重为准。每批次货物称重完成后,乙方向甲方支付100%货款后方可提货。乙方须在合同生效后提货前向甲方交纳履约保证金20000元(贰万元整),合同履行完毕且收到乙方开具的收据后60个工作日内甲方返还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
十二、其他内容:特别提醒:舟山鼠浪湖码头有限公司废旧物资堆场内全部工业包装物实行清运包干,统一集中清运,相关费用在总价内据实扣除。 一、标的物确认与报价规则 1.标的物现状确认。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有意参与的回收方应自行前往现场看样(联系人:吴发军,联系电话:17858297760)。未到场看样者,视为已确认实物现状,相关责任自行承担。 2.报价与成交规则。回收方须在浙江海港电子招标采购平台进行报价,遵循价高者得原则。数量说明:条款中标注的数量为预估数量,实际数量以现场清点及过磅结果为准。单价计算:单价=总报价÷预计数量,最终费用按此单价结合实际数量核算。所有报价均为人民币含税价格,不得另行加价或额外收取费用。 二、付款与票据。过磅完成后,回收方需当场一次性付清全部款项,方可办理离港手续。处置方后续向回收方开具合规发票。 三、装卸、运输与处置责任 1.作业责任。回收方自行承担废旧物资的现场吊装、拆卸、气割分解、运输、处置等全部工作及相关费用,并负责全过程的现场管理与安全防护。 2.安全与合规处置。回收方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卫生、环保等强制性标准及规范,依法合规开展回收处置工作。物资交接完成后,与物资相关的所有责任由回收方全权承担。若因违法违规处置导致法律后果、行政处罚或经济损失,均由回收方自行承担。 3.电子联单制度。回收方须配合处置方在全国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执行工业固体废物电子转运联单制度,按时、按量完成申报。 四、人员与现场管理 1.人员资质与配置。回收方派出的所有作业人员须具备相应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必须配置专职安全员(持有应急管理局颁发的有效安全员证),安全员不得直接参与作业,仅负责安全监督,且必须在场方可作业。吊装作业须配置专职指挥手(持有有效司索证)。特种设备操作人员须持有有效特种设备作业证书。所有入港人员须购买有效人身意外保险,并提供参保证明。 2.进港与作业管理。所
发布日期:2026-0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