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单编号:P-FQJJ-24-000494
二、采购单名称:大榭集司一批电脑、对讲手机、摄像头报废处置
三、竞价开始时间:2024-11-25 09:00
四、竞价截止时间:2024-11-25 09:10
五、组织形式:自行采购
六、采购执行单位:宁波大榭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七、采购执行人:冷文青
八、采购执行人联系方式:0574-86719758
九、竞价类型:公开
十、评标地址:宁波大榭集司工程技术部
具体规格、技术指标及售后服务要求等详见下表或附件。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处理方式 | 处理日期 | 处理地点 | 是否需运费 | 是否需拆卸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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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电脑、对讲机、摄像头等报废物资 | 1 | 批 | 单台处理 | 2024-11-28 | 大榭集司港区 | 是 | 否 | 具体数量及品类详见附件清单和照片,含搬运等回收过程的全部费用。 |
十、报价要求:请根据明细清单填报含税单价
十一、付款方式:其他(提货出港区前,需先向我司支付100%货款)
十二、其他内容:1、所报价格必须是人民币含税价格(为一口价)。 2、报价方自行负责废品的现场装运、运输、处置等所有工作和费用。3、本项目物资以其实际状态为准。4、支付货款后才能上门取货,如有必要,报价方需配合我司签订合同。 5、处置要求:按国家有关安全、卫生、环保等强制性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回收、处置。报价方负责现场装运、运输、处置过程中的安全防护、应急预案,承担废品交接后的全部责任。6、取货地点:宁波大榭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7、报价方保证其派来的接收人员具备现场装运、运输、处置此类物资的相关知识和技能。8、取货时间:7天内上门取货,以通知之日起计算。9、报价单须加盖公章,报价有效期至少为30天。 10、报价方需遵守采购方一切管理规定,做到工完场清,不得影响采购方生产。 11、此单仅为询价,请贵公司慎重报价。处置项目通过书面形式予以确认,对未接受报价的,不再另行通知。 12、如贵司有需特殊说明的事项,请在报价文件中注明。13、本次竞价所列回收标的物,只以废旧物资形成处理,报价方应不作其他用途使用,如修复后再使用等。超出废旧物资范围的其他形式处理,报价方承担全部责任。14、如需现场查勘,请提前一天联系。15、我司开票时,清单中6个标准机柜,将开具普票。
发布日期:2024-1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