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单编号:P-FQJJ-24-000492
二、采购单名称:北二集司废叉车强制报废回收处理
三、竞价开始时间:2024-11-20 13:00
四、竞价截止时间:2024-11-26 13:00
五、组织形式:自行采购
六、采购执行单位: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北仑第二集装箱码头分公司
七、采购执行人:顾思闽
八、采购执行人联系方式:0574-27698632
九、竞价类型:公开
具体规格、技术指标及售后服务要求等详见下表或附件。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处理方式 | 处理日期 | 处理地点 | 是否需运费 | 是否需拆卸 | 备注 |
---|---|---|---|---|---|---|---|---|---|
1 | 废旧叉车 | 28 | 台 | 单台处理 | 2024-12-06 | 北二集司港区内 | 否 | 否 | 共28台叉车(详见附件清单),按台结算(整批处理),协助完成清运及叉车报废手续及补助手续 |
十、报价要求:请根据明细清单填报含税单价
十一、付款方式:货到验收后付款(按成交金额现场结算,甲乙双方现场确认后,如无异议,乙方向甲方支付相应的回收款,甲方收到货款后向乙方开具正规发票。)
十二、其他内容:1、所报价格必须是人民币含税价格(为一口价),报价方自行承担废叉车的现场装运、运输、处置、宁波市柴油叉车补贴等所有工作和费用。2、报价方须完全响应附件及公告要求。本项目资格前审,报价方必须按我方要求提供资格文件,审核通过方可竞价。资格审查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25日10:00(北京时间)3、处置要求:报价方须是有资质的处置单位,按国家有关安全、卫生、环保等强制性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回收、处置;报价方须协助我方办妥叉车强制报废及回收证明、宁波市柴油叉车补贴等全部手续,2024年内完成所有相关工作,确保我方申领到全额补贴,因报价方原因造成我方损失的,我方保留追究报价方责任的权利(政策发文变更或其他我方认可原因除外);报价方承担本项目废旧物资交接后的全部责任。4、取货地点:宁波北仑第二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港区,拖车至我方拖走。5、取货和补贴申领等服务的时间约定:报价方在2个日历日内启动处置,以我方发出通知之日起计算。 6、付款时间:报价方先付款后提货,通过公对公转账方式付款至我方指定账户。7、报价方需遵守采购方一切管理规定,做到工完场清,不得影响采购方生产。8、此单仅为询价,请贵公司慎重报价。处置项目以浙江海港电子招标采购平台的中选通知为准,对未接受报价的,不再另行通知。9、如贵司有需特殊说明的事项,请在报价文件中注明。 10、如需现场查勘,需在2024年11月25日10:00前完成现场踏勘,请提前一天联系。11、报价单不按以上条款报价而又没有书面特别说明,将视为无效报价。中选后,因报价方原因无法履约的,我方有权追究报价方相关责任。12、中标人需向招标人提供回收拆解处置全过程的照片、录像。如未提供,招标人要求中标人按合同总额的20%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招标人造成的一切损失。
发布日期:2024-1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