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浙江海港电子招标采购平台

各招标人、供应商:

根据集团相关要求,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拟对上线交易项目收取交易服务费,具体内容如下:

1.交易服务收费标准参照《浙江省物价局关于降低和规范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收费的通知》(浙价服〔2018〕68号)的规定,以中标金额为基础,向中标单位收取(具体收费标准见附件)。

2.限额以上招标采购项目自2022年3月18日起开始收取平台交易服务费;限额以下招标项目和非招标项目自2022年6月1日起开始收取交易服务费(均以发布招标采购公告的时间为准)。

3.中标单位须在明确中标后、获取中标通知书前将相应的交易服务费缴入平台指定的集团帐户(在“投标管家”工具中查看)。

4.各招标单位应在招标采购文件中载明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提醒投标单位报价时综合考虑,避免产生费用纠纷。

特此通知。

2021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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