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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一来源邀请函

       宁波舟山港集团有限公司教育培训中心就其所属 第二次宁波市港口职业培训学校教学楼观光电梯轿壁玻璃更换项目项目,特邀请贵单位参加。有关事项如下:

一、采购单编号:P-DY-26-001137

二、报价截止时间:2026-08-12 08:22

三、报价有效期:2026-11-10

四、最高限价:15000元

五、组织形式:自行采购

六、采购执行单位:宁波舟山港集团有限公司教育培训中心

七、采购执行人:邱晓波

八、采购标的名称:第二次宁波市港口职业培训学校教学楼观光电梯轿壁玻璃更换项目

九、评标地址:镇海沿江东路496号

具体规格、技术指标及售后服务要求等详见下表或附件。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数量 计量单位 税率 项目工期要求 地点 规格型号 备注
1 轿壁玻璃(双层加胶钢化玻璃) 3.22 平方米 16% 30日内 2.4m*1.34m 6+1.52+6(mm)

十、报价要求:请根据明细清单填报含税单价

十一、付款方式:货到验收后付款(按照合同约定付款。)

十二、其他内容: 1.所报价格必须是人民币含税价格(为一口价,请注明增值税税率)。 2.付款方式:验收合格且收到贵司有效发票40个工作日内付款。 3.报价单须加盖公章。 4.此单仅为询价,有可能不订(如有多项物资,有可能只订其中几项)请贵公司慎重报价,以招采平台中选通知为准。对未接受报价的,不再另行通知。 5.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报价人的报价如增值税率不同,统一按含税价进行比较(如询价人已明确税率的,不符合对应税率的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6.如果最低价相同的报价人不止一家,授予其中交货期最短的报价人,若交货期再相同,则授予其中质保期最长的报价人,若质保期再相同,则抽签决定。 7.若询价人询价的物资技术参数有误,请书面反馈。如未反馈则视为认同询价人技术参数,必须按照询价人认同的物资供货。8.以哄抬价格或不合理降低报价、串通投标、围标等手段干扰正常采购秩序、破坏公平竞争的,上报集团电子招采平台。 9.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 报价单不按以上条款报价而又没有书面特别说明,询价人将视为无效报价。

邀请日期:2026-0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