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远洋(香港)有限公司就其所属 第二次宁波远洋(香港)有限公司船舶主机备件采购项目(2026.6)项目,特邀请贵单位参加。有关事项如下:
一、采购单编号:P-DY-26-000761
二、报价截止时间:2026-06-19 17:00
三、报价有效期:2026-09-16
四、最高限价:20000欧元
五、组织形式:自行采购
六、采购执行单位:宁波远洋(香港)有限公司
七、采购执行人:姚建峰
八、采购标的名称:第二次宁波远洋(香港)有限公司船舶主机备件采购项目(2026.6)
具体规格、技术指标及售后服务要求等详见下表或附件。
|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数量 | 计量单位 | 税率 | 项目工期要求 | 地点 | 规格型号 | 备注 |
|---|---|---|---|---|---|---|---|---|
| 1 | BEARING SHELL (UPPER HALF) | 1 | PCS | 中标后 1个月 | 日本大阪代理处 | EF 11341 | 新明州68 设备产品专利厂:WARTSILA. | |
| 2 | BEARING SHELL | 1 | PCS | 中标后 1个月 | 日本大阪代理处 | EF 11342 | 新明州68 设备产品专利厂:WARTSILA. | |
| 3 | BEARING SHELL (UPPER HALF) | 1 | PCS | 中标后 4个月 | 日本大阪代理处 | EF 33100 | 新明州68 设备产品专利厂:WARTSILA. | |
| 4 | BEARING SHELL (LOWER HALF) | 1 | PCS | 中标后 1个月 | 日本大阪代理处 | EF 33101 | 新明州68 设备产品专利厂:WARTSILA. | |
| 5 | Bearing shell for top end bearing | 2 | PCS | 中标后 1个月 | 日本大阪代理处 | EF 33150 | 新明州12 设备产品专利厂:WARTSILA. |
十、报价要求:请根据明细清单填报含税单价
十一、付款方式:货到验收后付款(欧元结算并提供宁波远洋运输股份有限公司形式发票)
十二、其他内容:1.需要上传报名资质文件和保证金汇款凭证(除制造厂和合格供方名录中的供应商除外,均应提交投标保证金)((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报价文件中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报价人如为境外公司,报价文件中需提供公司注册相关证明文件; (2) 报价人为报价产品专利厂、制造商或授权备件代理商(授权代理商参加报价的,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函或制造商授予的授权书);或报价人能够提供原厂件证明的承诺,供货时提供原厂件相关证明文件;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采用资格后审 2.投标保证金: (1)、金额:5000元;(除制造厂和合格供方名录中的供应商除外,均应提交投标保证金)。 (2)、投标保证金应通过投标单位银行基本账户汇入,否则视为报价保证金无效。 ( 3)、保证金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十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不计息) (4)、保证金账号 名 称:宁波远洋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账号:3901130319000047465 开户单位:中国工商银行宁波江北支行 3.以总价最低确定中标单位。 设备产品专利厂:WARTSILA.。 4.所报价格须是美元,具体报价须包含原材料成本、包装、运输费(送货到招标人指定的现场)、保险、上下车、利润、税金、政策性规费、售后服务等所有中标人应承担的全部费用。 5.要求备件直接发货到指定代理处。 6.★该产品为原厂备件,为全新产品,表面无划损、无任何缺陷隐患。
邀请日期:2026-0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