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头门港港务有限公司就其所属 浙江头门港港务有限公司港内5号地磅无人化改造项目,特邀请贵单位参加。有关事项如下:
一、采购单编号:P-DY-26-000271
二、报价截止时间:2026-03-12 16:00
三、报价有效期:2026-06-10
四、最高限价:60000元
五、组织形式:自行采购
六、采购执行单位:浙江头门港港务有限公司
七、采购执行人:殷振宇
八、采购标的名称:浙江头门港港务有限公司港内5号地磅无人化改造
九、评标地址:浙江省临海市台州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头门大道1226号浙江头门港港务有限公司
具体规格、技术指标及售后服务要求等详见下表或附件。
|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数量 | 计量单位 | 税率 | 项目工期要求 | 地点 | 规格型号 | 备注 |
|---|---|---|---|---|---|---|---|---|
| 1 | 浙江头门港港务有限公司港内5#地磅无人化改造 | 1 | 项 | 30日历天内 | 浙江省临海市台州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头门大道1226号浙江头门港港务有限公司 | 详见附件清单 |
十、报价要求:请根据明细清单填报含税单价
十一、付款方式:货到验收后付款(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向甲方出具符合税务部门规范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收到前述发票后支付之方95%的维修费共计人民币(肆万玖仟捌佰柒拾伍元)整,剩余_5%的维修费共计人民币(贰仟陆佰贰拾伍元)整作为质保金(也可选择银行保函)。质保期满后,经甲方确认,在质保期内确未发现质量问题,设备运行正常,甲方应当凭乙方出具的有效收据,将质保金无息付给乙方或将质保函原件退回乙方。)
十二、其他内容:1、本表为全费用单价,单价包括但不限于运费、安装、调试、检测、售后服务、税费等全部费用,最终合同费用不超过6万。2、本项目以最低总价中标,如税率不同,按统一去除增值税税率后价格。3、地点:浙江头门港港务有限公司。4、若有特殊说明的事项请在报价文件中注明。5、此单仅为询价,非一定采购,实际采购以合同为准,对未接受的报价,不再另行通知。6、请注意:上传附件中的盖章报价单,授权代表负责报价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否则视为无效报价!7、报价人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8、报价单必须符合上述条款,不按以上条款报价而又没有书面特别说明,我司将视为无效报价。
邀请日期:2026-0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