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北重卡充换电网络工程-平友港务集卡充电桩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变更公告(一)
一、项目名称:浙北重卡充换电网络工程—平友港务集卡充电桩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二、项目编号:ZJHG-GC-2026-057
三、变更内容:
(一)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中
变更前 | 变更后 |
项目概况:新建2套800kW分体式直流充电设备,包含4台双枪直流充电终端,拟采用10kV电压等级接入,新建2台800kVA箱变为充电设备供电; | 项目概况:新建2套800kW分体式直流充电设备,包含4台双枪直流充电终端,拟采用20kV电压等级接入,新建2台800kVA箱变为充电设备供电; |
本次招标控制价:2690568元。 | 本次招标控制价:3054249元。 |
投标人应于2026年8月27日16时00分前通过浙江省海港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汇入指定账户。 | 投标人应于2026年9月8日16时00分前通过浙江省海港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汇入指定账户。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8月31日8时50分。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9月10日8时50分。 |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2026年8月31日8时50分),将电子投标文件加密后递交至电子招标采购平台。 |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2026年9月10日8时50分),将电子投标文件加密后递交至电子招标采购平台。 |
本次招标将于2026年8月31日8时50分在宁波国际航运服务中心9楼开标室在线公开开标。
| 本次招标将于2026年9月10日8时50分在宁波国际航运服务中心9楼开标室在线公开开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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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变更前 | 变更后 |
2.2.1 |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 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6年8月27日16时00分前。
| 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6年9月6日16时00分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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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4 | 最高投标限价 |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大写): 贰佰陆拾玖万零伍佰陆拾捌元整 (¥ 2690568元 ),其中设计费 24899 元(一次性包干,结算时不作调整),暂列金额为 130000 元,暂估价为 0 元,除暂估价、暂列金额外的其他不可竞争费为 0 元。 |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大写): 叁佰零伍万肆仟贰佰肆拾玖元整 (¥ 3054249元 ),其中设计费 21124 元(一次性包干,结算时不作调整),暂列金额为 130000 元,暂估价为 42000 元,除暂估价、暂列金额外的其他不可竞争费为 0 元。 |
3.2.5 | 投标报价的 其他要求 | 安全生产费用为不低于招标控制价的2.5%,即67264.2元 | 安全生产费用为不低于招标控制价的2.5%,即76356.23元 |
(三)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中
变更前 | 变更后 |
2.评标价的确定:评标价是指有效投标报价经算术性错误修正后以及剔除招标文件中暂列金、暂估价及其他不可竞争费的价格。本项目暂列金为 130000 元(含税价)、暂估价为 0 元(含税价)、其他不可竞争费 0 元(含税价)。 | 2.评标价的确定:评标价是指有效投标报价经算术性错误修正后以及剔除招标文件中暂列金、暂估价及其他不可竞争费的价格。本项目暂列金为 130000 元(含税价)、暂估价为 42000 元(含税价)、其他不可竞争费 0 元(含税价)。 |
4.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偏差率保留2位小数。 | 4.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偏差率保留2位小数。 |
(四)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中
条款内容 | 变更前 | 变更后 |
专用条款 7.6.1 安全生产要求 | 安全生产费用为不低于招标控制价的2.5%,即不低于67264.2元。 | 安全生产费用为不低于招标控制价的2.5%,即不低于76356.23元。 |
专用条款 13.3.3.1 变更估价原则 | (2)人工、材料信息价:人工价格按《嘉兴建设工程造价信息》(2026年6月刊综合版)平湖县人工信息价格计取,材料价格依次按《嘉兴建设工程造价信息》(2026年6月刊综合版)平湖县除税价、《嘉兴建设工程造价信息》(2026年6月刊综合版)嘉兴市除税价、《浙江造价信息》(2026年6月刊)除税信息价计取,无以上信息价材料按市场价计取(以上价格均为除税价)。
| (2)人工、材料信息价:人工价格按《嘉兴建设工程造价信息》(2026年7月刊综合版)平湖县人工信息价格计取,材料价格依次按《嘉兴建设工程造价信息》(2026年7月刊综合版)平湖县除税价、《嘉兴建设工程造价信息》(2026年7月刊综合版)嘉兴市除税价、《浙江造价信息》(2026年7月刊)除税信息价计取,无以上信息价材料按市场价计取(以上价格均为除税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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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取费”中新增“3)施工组织措施费按中值计取,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按浙建建函[2025]320号文规定“非市区工程”中值计取,冬雨李施工增加费费率按一般计税费率中值计取,不考虑二次搬运费、创标化工地增加费、提前竣工增加费、优质工程增加费。” | ||
(五)招标文件《第七章 技术标准及要求》中
条款内容 | 变更前 | 变更后 |
技术规范书 3、一体式充电桩技术要求 | (3)直流充电终端 5)充电枪线长:≥8米 | (3)直流充电终端 5)充电枪线长:≥7米 |
(6)基本构成 直流充电终端(桩)挂有充电连接装置,外露枪线长度不小于8米,满足最新JJG1149-2022标准。 | (6)基本构成 直流充电终端(桩)挂有充电连接装置,外露枪线长度不小于7米,满足最新JJG1149-2022标准。 |
(六)招标文件《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中
条款内容 | 3、工程项目投标报价汇总表 | 价格标 5、安全生产费用使用清单 | ||||||||||||||||||||||||||||||||
变更前 |
| 说明:1、安全生产费用为不低于招标控制价的2.5%,即67264.2元。 | ||||||||||||||||||||||||||||||||
变更后 |
| 说明:1、安全生产费用为不低于招标控制价的2.5%,即76356.23元。 |
(七)对原招标文件附件中的图纸、工程量固化清单、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中相关内容进行调整。主要变更内容详见变更公告(一)中的重新上传的附件 工程量固化清单、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图纸资料及招标文件。
(八)凡本变更公告(一)与招标文件不一致之处,均以本变更公告(一)及其附件(如有)为准,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因未及时浏览、下载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
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浙江海港智慧能源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东路269号环球航运广场20楼
联系人:王经理
联系电话:0574-27681188
招标代理人:宁波工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董顺杰、周文渊
联系电话:0574-87515213
联系地址:宁波市高新区扬帆路515号宝龙广场1号楼10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