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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港大厦23楼调度中心改造项目设计及施工工程总承包变更公告

 

一、招标条件

1.1项目名称:宁波港大厦23楼调度中心改造项目设计及施工工程总承包

1.2项目编号:GJWL-2024-19

1.3建设单位(发包人):浙江海港物流集团有限公司

 1.4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自筹

 1.5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及施工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宁波市北仑区宁波港大厦23楼

2.2项目概况:对宁波港大厦23楼调度中心及2308办公室、2307值班室进行改造(不含大屏屏体设备采购和空调改造服务)。

2.3招标范围:包括本项目设计、施工、竣工验收、竣工图编制、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责任

2.4最高投标限价:22万元,其中设计费限价2万元,建安工程费限价 20万元(含暂估价2万元、暂列金3万元)

2.5工期:35 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 5 日历天,施工工期 30 日历天)

2.6质量要求:设计质量要求: 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达到施工图设计深度。

施工质量要求:按国家及行业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2.7安全要求: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资质要求:

3.1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并同时具有下列①、②资质的单位或由具有①、②资质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

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

②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要求: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担任,除联合体牵头人外,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1家。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3项目总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造师或注册建筑师或注册结构工程师或者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或建筑工程类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担联合体牵头人委派)。

3.4设计负责人要求:建筑工程或建筑装饰装修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国家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派出)

3.5施工负责人要求: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

注: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可以兼任施工负责人。以上项目负责人员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由投标人缴纳的社保缴纳证明(缴纳时间为2024年6月-8月)

(三)其他

3.6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不得有失信记录,未被列入浙江海港物流集团有限公司、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预中标公示前,招标人将对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失信及黑名单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预中标公示前“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为准),若有失信记录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可访问浙江省海港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从浙江省海港集团、宁波舟山港集团网站(http://www.zjseaport.com/jtww/)进入阳光工程-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后进行 供应商注册,并下载“浙江海港投标管家”。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均通过“浙江海港投标管家”下载。

4.2.招标文件下载时间 :2024年9月27日2024年10月10日16:00时

4.3.未取得浙江省海港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数字证书的投标人,投标前应先办理浙江省海港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 CA 数字证书,具体办理指南及下载链接请至浙江省海港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进行查看。

4.4.招标文件售价:200元,请转账至指定账户,售后不退。

五、投标保证金

5.1.金额:肆仟元整(联合体牵头人缴纳)。

5.2.投标人应于2024年10月14日16:00时前通过浙江省海港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汇入指定账户。

5.3.投标保证金应通过投标单位银行基本账户汇入,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无效。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6日9时00分(北京时间)。逾期递交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6.2投标文件线上递交方式(投标管家工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4年10月16日9时00分)截止前,将电子投标文件加密后递交至电子招标采购平台。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4年10月16日9时00分在线公开开标;开标地点:宁波市北仑区明州路301号宁波港大厦1703室在线公开开标。

注意事项:

1.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后30分钟内在“浙江海港投标管家”工具端—进入项目—开标—远程开标模块,点击“确认开标结果”按钮进行确认,如超时未确认,视作投标人已对开标结果确认无误。

2.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中标单位须在明确中标后、获取中标通知书前将相应的交易服务费缴入平台制定的集团账户(在“投标管家”工具中查看),具体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或平台公告。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浙江海港物流集团有限公司

  址:宁波市北仑区明州路301号宁波港大厦1704

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0574-27697421

招标代理人:浙江天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彭秀雅、史鑫露

地址:宁波市江南路599号科技大厦4楼

电话:0574-879398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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