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口及船舶大气污染物排放清单编制》、《港口码头碳足迹核算与认证》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拟对《港口及船舶大气污染物排放清单编制》、《港口码头碳足迹核算与认证》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服务商前来磋商。
1. 项目名称:《港口及船舶大气污染物排放清单编制》、《港口码头碳足迹核算与认证》项目
2. 数量:1项
3. 服务期限: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2027年6月30日止。
4. 技术要求:详见第二章《采购需求》。
1. 服务商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能力。
2. 服务商有港口码头绿色低碳相关服务业绩,响应文件中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及能反映服务内容等相关合同内容的关键页)。
3. 服务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采购人对服务商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磋商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
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报价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报价。
5.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报价,不允许转包,未经采购单位同意不允许分包。
1.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服务商可访问浙江省海港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从浙江省海港集团、宁波舟山港集团网站(http://www.zjseaport.com/jtww)进入阳光工程-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后进行服务商注册,并下载“浙江海港投标管家”。本项目磋商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均通过“浙江海港投标管家”下载。
2. 磋商文件下载时间:2026年9月3日起至2026年9月10日16:00
3. 未取得浙江省海港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数字证书的服务商,报价前应先办理浙江省海港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CA数字证书,具体办理指南及下载链接请至浙江省海港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进行查看。
1. 金额:人民币20000元整。
2. 服务商应于2026年9月14日16时00分前通过浙江省海港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汇入指定账户。
3. 报价保证金应通过报价单位银行基本账户汇入,否则视为保证金无效。
1.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9月15日09时00分。
2. 响应文件递交方式:
线上递交方式(投标管家工具):服务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2026年9月15日09时00分),将电子磋商文件加密后递交至电子招标采购平台。
本项目将于2026年9月15日09时00分在浙江海港阳光采购有限公司开评标室(地址:宁波国际航运服务中心9楼评标室)在线公开开标。
注意事项:
1. 服务商于响应截止时间之后三十分钟内在“浙江海港投标管家”工具端—进入项目—开标—远程开标模块,点击“确认开标结果”按钮进行确认,如超时未确认,视作服务商已对开标结果确认无误。
2.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成交单位须在明确成交后、获取成交通知书前将相应的交易服务费缴入平台指定的集团账户(在“投标管家”工具中查看),具体收费标准详见磋商文件或平台公告。
采 购 人: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
商务联系人:周颖 联系电话:0574-27696378
异议联系邮箱:nbitc@126.com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陈若水、应嘉奕、韩筱、严锋、夏伟立
联系电话:0574-87357607
联系地址:宁波市江北区环城北路西段207弄19号世茂茂悦商业中心1号楼八楼
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咨询电话:0574-27680520
CA咨询热线:400-666-4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