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舟山港“十五五”集装箱海铁联运发展规划研究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拟对宁波舟山港“十五五”集装箱海铁联运发展规划研究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服务商前来磋商。
1. 项目名称:宁波舟山港“十五五”集装箱海铁联运发展规划研究项目
2. 数量:1项
3. 交付期限:研究课题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完成研究报告送审稿的编制。
4. 技术要求:详见第二章《采购需求》。
1. 服务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书,并具备该项目合同履约能力。
2. 服务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采购人对服务商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磋商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
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报价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报价。
4.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磋商响应文件中需提供联合体协议,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各方在同一采购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参与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和违法分包。
1.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服务商可访问浙江省海港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从浙江省海港集团、宁波舟山港集团网站(http://www.zjseaport.com/jtww/)进入阳光工程-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后进行服务商注册,并下载“浙江海港投标管家”。本项目磋商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均通过“浙江海港投标管家”下载。
2. 磋商文件下载时间:2026年7月24日至2026年7月31日16:00
3. 未取得浙江省海港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数字证书的服务商,报价前应先办理浙江省海港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CA数字证书,具体办理指南及下载链接请至浙江省海港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进行查看。
1. 金额:人民币10000元整。
2. 服务商应于2026年8月3日16时00分前通过浙江省海港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汇入指定账户。
3. 报价保证金应通过服务商银行基本账户汇入,否则视为报价保证金无效。
1.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8月4日14时00分。
2. 响应文件递交方式:
线上递交方式(投标管家工具):服务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2026年8月4日14时00分),将电子磋商文件加密后递交至电子招标采购平台。
本项目将于2026年8月4日14时00分在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7楼评标室在线公开开标。
注意事项:
1. 服务商于响应截止时间之后三十分钟内在“浙江海港投标管家”工具端—进入项目—开标—远程开标模块,点击“确认开标结果”按钮进行确认,如超时未确认,视作服务商已对开标结果确认无误。
2.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成交单位须在明确成交后、获取成交通知书前将相应的交易服务费缴入平台指定的集团账户(在“投标管家”工具中查看),具体收费标准详见磋商文件或平台公告。
采 购 人: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
商务联系人:张周龙 联系电话:0574-27695963
异议联系邮箱:nbitc@126.com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陈若水、应嘉奕
联系电话:0574-87357607
联系地址:宁波市江北区环城北路西段207弄19号世茂茂悦商业中心1号楼八楼
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咨询电话:0574-27680520
CA咨询热线:400-666-4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