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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油港轮驳有限公司船用蓄电池年度框架协议采购项目(2026年5月-2027年5月)询价公告

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宁波油港轮驳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宁波油港轮驳有限公司船用蓄电池年度框架协议采购项目(2026年5月-2027年5月)进行公开询价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报价人前来报价。

一、采购编号

YGLB-JS-2026-018(NBITC-202630087X)

二、本项目采用公开询价,资格后审方式。

三、项目概况与询价范围

1. 货物名称及数量:采购一批船用蓄电池,具体详见第二章 询价需求。

2. 交付时间:根据合同签订人要求分批供货,中标人在接到通知后5天内交货。

3.交货地点:

宁波油港轮驳有限公司:宁波市镇海区沿江东路279号或宁波、舟山地区指定船厂、码头;

宁波鼎盛海运服务有限公司: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桥头胡街道桥井西路29号彬彬文具;

台州鼎安海运服务有限公司:浙江省玉环市大麦屿街道兴港西路71号苏泊尔综合楼6楼。

4. 简要技术要求:报价人应保证产品为原装正品,每一批次应提供ccs认证产品合格证书。产品质保期自验收合格起至少12个月。

5.招标控制价(含税价):人民币35万元。其中宁波油港轮驳有限公司最高限价26.1万元,宁波鼎盛海运服务有限公司最高限价5.5万元,台州鼎安海运服务有限公司最高限价3.4万元。

四、合格报价人的资格要求

1. 报价人必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制造商或代理商(需提供制造商的正式授权书),制造商具有完成本项目的能力,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加盖公章)

  1. 报价人自2023年1月1日以来(以所提供的合同签订之日为准)具有船用蓄电池的供货业绩。报价文件中须提供:①合同扫描件(包括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及能反映供货范围等相关合同内容的关键页)、②结算发票扫描件,二者缺一不可并加盖报价人公章。

3.报价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报价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评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

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报价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报价。

5.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违法分包。

五、询价文件的获取

1.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报价人可访问浙江省海港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从浙江省海港集团、宁波舟山港集团网站(http://www.zjseaport.com/jtww/)进入阳光工程-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后进行供应商注册,并下载“浙江海港投标管家”。本项目询价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均通过“浙江海港投标管家”下载。

2. 网上报名时间2026年4月10日 至2026年4月16日23时59分

3. 未取得浙江省海港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数字证书的报价人,投标前应先办理浙江省海港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CA数字证书,具体办理指南及下载链接请至浙江省海港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进行查看。

六、报价保证金

1. 金额:人民币7000元

2. 报价人应于2026年4月17日16时00分前通过浙江省海港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汇入指定账户。

3. 报价保证金应通过报价单位银行基本账户汇入,否则视为报价保证金无效。

七、报价截止时间和地点

1. 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4月20日09时30分

2. 报价文件递交方式:

线上递交方式(投标管家工具):报价人在报价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2026年4月20日 09时30分),将电子报价文件加密后递交至电子招标采购平台。

八、开标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

本次招标将于2026年4月20日9时30分在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室二(地址:宁波市江北区世茂日湖中心1号楼7楼)在线公开开标。

注意事项:

1. 报价人于报价截止时间之后三十分钟内在“浙江海港投标管家”工具端—进入项目—开标—远程开标模块,点击“确认开标结果”按钮进行确认,如超时未确认,视作报价人已对开标结果确认无误。

2.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中标单位须在明确中标后、获取中标通知书前将相应的交易服务费缴入平台指定的集团账户(在“投标管家”工具中查看),具体收费标准详见询价文件或平台公告。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宁波油港轮驳有限公司

  址: 宁波市镇海区沿江东路173号

技术联系人:胡远波    联系电话:0574-27695468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旭睿、陈若水、房逸楠、严锋、夏伟立     

联系电话:0574-87128864、0574-87357607

联系邮箱:nbitc@126.com

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咨询电话:0574-27680520

CA咨询热线:400-666-4230

报价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监督部门投诉。

宁波油港轮驳有限公司负责受理投诉的机构及其电话、邮编、通讯地址如下:宁波油港轮驳有限公司纪检室

电话:0574-27695446

邮编:315200

通讯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沿江东路17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