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油港轮驳有限公司船用液化天然气框架协议采购项目(2026年4月-2029年3月)询价公告
浙江天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宁波油港轮驳有限公司委托,拟对宁波油港轮驳有限公司船用液化天然气框架协议采购项目(2026年4月-2029年3月)进行公开询价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报价人前来报价。
一、项目编号:ZJHG-WZ-2026-047
二、本项目采用公开询价,资格后审方式。
三、采购内容:宁波油港轮驳有限公司船用液化天然气框架协议采购项目(2026年4月-2029年3月),每年LNG气预估用量460吨,三年预估量1380吨(合同服务期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以实际用量分批供货结算),用于采购人指定营运LNG拖轮。
四、★最高限价:828万元/三年。
五、★投标报价:1、LNG气价报价根据投标当日中海油浙江新能源有限公司加气站挂牌价作为基准,报下浮金额( 元/吨);2、运输加注服务费报出每吨的服务费( 元/吨)(不高于500元/吨)。3、结算价格由LNG气价和运输加注服务费2部分组成。其中LNG气价以采购人书面通知成交人送气当日中海油浙江新能源有限公司加气站挂牌价为基准价,扣减成交人成交时报的下浮金额(元/吨)进行结算,即:LNG气价结算单价=(基准价-成交下浮金额)。运输加注服务费按成交人成交价计算。两者相加,作为单吨结算价格。根据每批次实际供货量进行结算。
六、合格报价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扫描件加盖公章)。
2、报价人须具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包括:天然气)。
3、报价人应具备合法、有效的危化品(LNG)运输能力,包括自行运输或委托第三方代理运输或上游资源方提供LNG配送服务(包含上游资源方自行运输或委托第三方代理运输),承运危化品(LNG)必须具备道路运输管理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括:经营性危险货物运输2.1项、2.2项、2.3项、第3类),委托第三方代理运输或上游资源方提供LNG配送服务的,须提供相应合同协议及其它证明材料。
4、报价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名单(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报价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报价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标项下的报价。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七、询价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报价人可访问浙江省海港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从浙江省海港集团、宁波舟山港集团网站(http://www.zjseaport.com/jtww/)进入阳光工程-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后进行供应商注册,并下载“浙江海港投标管家 ”。本项目询价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均通过“浙江海港投标管家”下载。
2、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26年4月1日至2026年4月9日16时00分。
3、未取得浙江省海港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数字证书的报价人,投标前应先办理浙江省海港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 CA 数字证书,具体办理指南及下载链接请至浙江省海港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进行查看。
八、报价保证金:
1、金额:人民币壹拾万元。
2、报价人应于2026年4月10日16:00时前通过浙江省海港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汇入指定账户。
3、报价保证金应通过报价单位银行基本账户汇入,否则视为保证金无效。
九、报价截止时间和地点
1、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4月13日8时30分。
2、报价文件递交方式:
线上递交方式(投标管家工具):报价人在报价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2026年4月13日8时30分),将电子报价文件加密后递交至电子招标采购平台。
十、开标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
本次招标将于2026年4月13日8时30分在宁波国际航运服务中心 9 楼开评标室在线公开开标。
注意事项:
1、报价人于报价截止时间之后三十分钟内在“浙江海港投标管家 ”工具端—进入项目—开标—远程开标模块,点击“确认开标结果”按钮进行确认,如超时未确认,视作报价人已对开标结果确认无误。
2、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中标单位须在明确中标后、获取中标通知书前将相应的交易服务费缴入平台指定的集团账户(在“投标管家”工具中查看),具体收费标准详见询价文件或平台公告。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宁波油港轮驳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镇海区沿江东路279号
联系人:胡远波 联系电话:0574-27695478
采购代理人:浙江天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江南路599号科技大厦4楼
联系人:彭秀雅、王胤
电 话:0574-87939871
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咨询电话: 0574-27680520
CA咨询热线:400-666-4230
十二、投诉联系方式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监督部门投诉。宁波油港轮驳有限公司负责受理投诉的机构及其电话、邮箱、邮编、通讯地址如下:宁波油港轮驳有限公司纪检室
电话:0574-27695446
邮箱:lsjw@nbport.com.cn
邮编:315200
通讯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沿江东路17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