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中游某港口物流企业破产重整股权收购项目(投资顾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2025年8月8日
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拟对长江中游某港口物流企业破产重整股权收购项目(投资顾问)进行竞争性磋商公开采购,现邀请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服务商前来磋商。
1. 项目名称:长江中游某港口物流企业破产重整股权收购项目(投资顾问)
2. 数量:1项
3.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收购完成。
4. 技术要求:项目统筹和投资可行性研究、协同其他中介,设计破产重整投资方案等。详见第二章《采购需求》。
1. 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经营范围需包含咨询服务或顾问或类似表述。
2. 服务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采购人对服务商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磋商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
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报价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报价。
4.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报价,不允许转包,未经采购单位同意不允许分包。
1.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服务商可访问浙江省海港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从浙江省海港集团、宁波舟山港集团网站(http://www.zjseaport.com/jtww/)进入阳光工程-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后进行服务商注册,并下载“浙江海港投标管家”。本项目磋商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均通过“浙江海港投标管家”下载。
2. 磋商文件下载时间:2025年8月8日至2025年8月15日23时59分。
3. 未取得浙江省海港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数字证书的服务商,报价前应先办理浙江省海港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CA数字证书,具体办理指南及下载链接请至浙江省海港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进行查看。
1. 金额:人民币8000元整。
2. 服务商应于2025年8月17日16时00分前通过浙江省海港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汇入指定账户。
3. 报价保证金应通过报价单位银行基本账户汇入,否则视为保证金无效。
1.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8月18日9时30分。
2. 响应文件递交方式:
线上递交方式(投标管家工具):服务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2025年8月18日9时30分),将电子磋商文件加密后递交至电子招标采购平台。
本项目将于2025年8月18日9时30分在浙江海港阳光采购有限公司开评标室(地址:宁波市江北区环城北路西段207弄19号世贸茂悦商业中心1号楼7楼)在线公开开标。
注意事项:
1. 服务商于响应截止时间之后三十分钟内在“浙江海港投标管家”工具端—进入项目—开标—远程开标模块,点击“确认开标结果”按钮进行确认,如超时未确认,视作服务商已对开标结果确认无误。
2.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成交单位须在明确成交后、获取成交通知书前将相应的交易服务费缴入平台指定的集团账户(在“投标管家”工具中查看),具体收费标准详见磋商文件或平台公告。
采 购 人: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
商务联系人:吴政龙 联系电话:0574-27680220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陈若水、戴承琴、严锋、夏伟立
联系电话:0574-87357607
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咨询电话:0574-27680520
CA咨询热线:400-666-4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