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梅东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龙门吊多目标智能检测系统项目 公开磋商公告
浙江海港阳光采购有限公司拟对宁波梅东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龙门吊多目标智能检测系统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服务商前来磋商。
2. 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完成15天内完成需求分析报告和系统总体设计工作。需求分析报告评审通过后150天内完成系统的开发、测试与上线工作。系统上线后进入1个月试运行期,试运行无误项目终验。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服务商,并拥有投标产品一切合法手续的证明文件,具有提供本次磋商项目所要求的整体设计、开发、调试、培训,最终验收合格的能力,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
2. 服务商自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类似视觉检测算法的业绩。(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金额、签字盖章页及能反映服务内容等相关合同内容)。
3. 服务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采购人对服务商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磋商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
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报价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报价。
5.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报价,不允许转包,未经采购单位同意不允许分包。
1.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服务商可访问浙江省海港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从浙江省海港集团、宁波舟山港集团网站(http://www.zjseaport.com/jtww/)进入阳光工程-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后进行服务商注册,并下载“浙江海港投标管家”。本项目磋商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均通过“浙江海港投标管家”下载。
2. 磋商文件下载时间:2025年7月30日至2025年8月6日23时59分。
3. 未取得浙江省海港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数字证书的服务商,报价前应先办理浙江省海港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CA数字证书,具体办理指南及下载链接请至浙江省海港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进行查看。
1. 金额:人民币30000元整。
2. 服务商应于2025年8月11日16时00分前通过浙江省海港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汇入指定账户。
3. 磋商保证金应通过报价单位银行基本账户汇入,否则视为保证金无效。
1.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8月13日09时00分。
2. 响应文件递交方式:
线上递交方式(投标管家工具):服务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2025年8月13日09时00分),将电子磋商文件加密后递交至电子招标采购平台。
本项目将于2025年8月13日09时00分在浙江海港阳光采购有限公司开评标室(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东路188号富邦中心9楼)在线公开开标。
注意事项:
1. 服务商于响应截止时间之后三十分钟内在“浙江海港投标管家”工具端—进入项目—开标—远程开标模块,点击“确认开标结果”按钮进行确认,如超时未确认,视作服务商已对开标结果确认无误。
2.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成交单位须在明确成交后、获取成交通知书前将相应的交易服务费缴入平台指定的集团账户(在“投标管家”工具中查看),具体收费标准详见磋商文件或平台公告。
采 购 人:浙江海港阳光采购有限公司
商务联系人:曹东力 联系电话:0574-27687730
技术联系人:金玉峰 联系电话:13777090071
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咨询电话:0574-27680520
CA咨询热线:400-666-4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