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易港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电商客服智能协同系统开发项目公开磋商公告
宁波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拟对浙江易港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电商客服智能协同系统开发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服务商前来磋商。
1. 项目名称:浙江易港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电商客服智能协同系统开发项目
2. 数量:1项
3. 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完成需求分析报告并经双方确认;需求分析报告确认后5个月内完成系统功能的开发上线工作。系统上线后进入3个月试运行期,试运行无误项目终验(因业主原因,相应时间顺延)。
4. 技术要求:详见采购文件技术需求。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服务商,并拥有投标产品一切合法手续的证明文件,具有提供本次磋商项目所要求的整体设计、开发、调试、培训,最终验收合格的能力。
2. 服务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采购人对服务商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磋商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
3. 服务商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类似的智能协同系统开发项目且单个合同金额在50万元及以上的业绩(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金额、签字盖章页及能反映服务内容等相关合同内容,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1.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服务商可访问浙江省海港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从浙江省海港集团、宁波舟山港集团网站(http://www.zjseaport.com/jtww/)进入阳光工程-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后进行服务商注册,并下载“浙江海港投标管家”。本项目采购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均通过“浙江海港投标管家”下载。
2. 采购文件下载时间:2024年11月19日至2024年11月26日23时59分。
3. 未取得浙江省海港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数字证书的服务商,报价前应先办理浙江省海港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CA数字证书,具体办理指南及下载链接请至浙江省海港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进行查看。
1. 金额:人民币叁万元整。
2. 服务商应于2024年11月27日16时前通过浙江省海港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汇入指定账户。
3. 保证金应通过报价单位银行基本账户汇入,否则视为保证金无效。
1.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9日9时。
2. 响应文件递交方式:
线上递交方式(投标管家工具):服务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2024年11月29日9时),将电子磋商文件加密后递交至电子招标采购平台。
本次响应将于2024年11月29日9时在浙江省海港集团、宁波舟山港集团有限公司招投标中心开标室(地址:宁波市昌乐路266号宁波国际航运服务中心9025室)在线公开开标。
注意事项:
1. 服务商于响应截止时间之后三十分钟内在“浙江海港投标管家” 工具端—进入项目—开标—远程开标模块,点击“确认开标结果”按钮进行确认,如超时未确认,视作服务商已对开标结果确认无误。
2.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成交单位须在明确成交后、获取成交通知书前将相应的交易服务费缴入平台指定的集团账户(在“投标管家”工具中查看),具体收费标准详见磋商文件或平台公告。
采购人:宁波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商务联系人:沃玲玲 联系电话:0574-27697573
技术联系人:高晗宇 联系电话:13566354166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港物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574-27687159
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咨询电话:0574-27680520
CA咨询热线:400-666-4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