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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镇海港埠有限公司新增部分港内测速摄像头项目

招标公告

 

宁波方圆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宁波镇海港埠有限公司委托,就宁波镇海港埠有限公司新增部分港内测速摄像头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招标编号:ZS-WZ-2024-58

二、招标条件:
本次采购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三、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项目涉及在镇海港区新增一套固定式测速抓拍摄像头、并新增一套双向固定式违章检测摄像头,所有摄像头实现统一软件管理并统一集成到现有门禁系统内,具体详见招标需求。

2、招标范围:项目所要求的设备、线缆以及完成本项目的所有相关配件,运输至现场、安装、调试,并提供技术服务。
四、控制价:24.8750万元。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拥有投标产品一切合法手续的证明文件,具有提供本次招标项目所要求的设计、安装、调试,最终验收合格的能力。

2.本项目不允许联合投标和转包,未经招标人许可不允许分包;

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人对投标单位及其法人(负责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投标资格;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参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可访问浙江省海港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从浙江省海港集团、宁波舟山港集团网站(http://www.zjseaport.com/jtww/)进入阳光工程-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后进行 供应商注册,并下载“浙江海港投标管家”。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均通过“浙江海港投标管家”下载。

2、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24年11月18日至2024年11月25日16:00时

3.未取得浙江省海港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数字证书的投标人,投标前应先办理浙江省海港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 CA 数字证书,具体办理指南及下载链接请至浙江省海港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进行查看。

4.招标文件售价:0元,请转账至指定账户,售后不退。

七、投标保证金:

1.金额:人民币肆仟伍佰元整

2.投标人应于2024年12月2日16:00时前通过浙江省海港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汇入指定账户。

3.投标保证金应通过投标单位银行基本账户汇入,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无效。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 12月4日09时30分。

2.投标文件线上递交方式(投标管家工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2024年12月4日09时30分),将电子投标文件加密后递交至电子招标采购平台。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24年12月4日09时30分宁波镇海港埠有限公司A311室(镇海区威远路111号)在线公开开标。
注意事项:

1.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后三十分钟内在“浙江海港投标管家”工具端—进入项目—开标—远程开标模块,点击“确认开标结果”按钮进行确认,如超时未确认,视作投标人已对开标结果确认无误。

2.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中标单位须在明确中标后、获取中标通知书前将相应的交易服务费缴入平台制定的集团账户(在“投标管家”工具中查看),具体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或平台公告。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镇海港埠有限公司

    址:镇海威远路111号 

招标办公室:顾老师

电话:0574-27683079          

联系人:毛工

电话:0574-27694686

 

招标代理人:宁波方圆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北仑区新碶街道长江路600号太平洋时代中心A座5楼

联系人:王晓岗、金泽江

电话:0574-86884169
 

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咨询电话:0574-2768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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