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单编号:P-XJ-26-015557
二、采购单名称:公司大机远控系统时间同步装置采购
三、报价截止时间:2026-10-27 16:00
四、报价有效期:2027-01-24
五、最高限价:98000元
六、组织形式:自行采购
七、采购执行单位: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北仑矿石码头分公司
八、采购执行人:徐锋
九、采购执行人联系方式:15857454243
十、询价类型:公开
具体规格、技术指标及售后服务要求等详见下表或附件。
|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数量 | 计量单位 | 税率 | 项目工期要求 | 地点 | 规格型号 | 备注 |
|---|---|---|---|---|---|---|---|---|
| 1 | 公司大机远控系统时间同步装置采购 | 1 | 项 | 13% | 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货到现场,在现场满足改造条件后,供应商必须在40日历天内安装、调试完毕。(因采购人原因导致的延误,经采购人书面确认后相应顺延) |
十、报价要求:请根据明细清单填报含税单价
十一、付款方式:货到验收后付款(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出具符合税务部门规范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采购人收到前述发票后30天内,以电汇、转账支票、银行承兑汇票或银行电子汇票等方式支付合同总价的90%,剩余10%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满,经采购人确认质保期内未发现质量问题、设备运行正常的,采购人凭成交供应商出具的有效收据,将质量保证金无息退还。质保期期满后两年内,成交供应商未申请支付质保金的,视为自动放弃,成交供应商不得再向采购人要求支付质保金。)
十二、其他内容:无
发布日期:2026-1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