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单编号:P-XJ-26-012835
二、采购单名称:采购夏季防暑物资
三、报价截止时间:2026-08-31 10:00
四、报价有效期:2026-11-29
五、最高限价:10327.5元
六、组织形式:自行采购
七、采购执行单位:宁波北仑第三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八、采购执行人:冯思思
九、采购执行人联系方式:27699995
十、询价类型:公开
具体规格、技术指标及售后服务要求等详见下表或附件。
|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数量 | 计量单位 | 税率 | 项目工期要求 | 地点 | 规格型号 | 备注 |
|---|---|---|---|---|---|---|---|---|
| 1 | 巴马首席养生馆弱碱性天然矿泉水 | 255 | 箱 | 7 | 550ml*24瓶 |
十、报价要求:请根据明细清单填报含税单价
十一、付款方式:货到验收后付款
十二、其他内容:1.开标当日须同步寄送/提交样品1份,无样品作无效报价处理。 2.报价所列数量仅为预估,实际供货数量以订单为准。 3.本次报价统一为人民币含税总价,须清晰标注增值税税率;若平台已指定税率,供应商须严格按指定税率填报,评审统一以含税总价比价。报价包含原材料、包装、运输至指定现场、装卸、保险、税费、售后、规费等完成供货全部环节的所有费用,我方无需额外支付任何杂费。 4.供应商品类须在供应商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范围内。 5.报价文件中明确标注最短交货周期。 6.交货地点:宁波北仑第三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不接受快递配送,须整车送货到场。 7.若产品参数、供货条款与我方采购要求存在偏差或有特殊供货说明,须在报价文件中单独列明。 8.报价单须加盖单位公章,报价有效期限不少于30个自然日。 9.供货产品须为原厂全新正品,一经查实假冒伪劣产品,执行假一赔三处罚,并限制该供应商2年内不得参与我司平台所有询价、招标项目;如需原产地证明、质检报告、质保书、产品说明书等资料,须随报价一并上传至平台。 10.供应商须上传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本次仅为询价邀约,不构成采购承诺,最终采购以正式订单为准,未中选报价不再单独另行告知。 11.供货支持7天无理由退货,如需换货须在3日内完成处理。 12.所有退换货、售后维保产生的运输、人工等全部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3.若多家供应商最低含税报价、交货周期一致,将结合供货响应时效、售后保障方案综合评审择优确定合作单位。 14.送货人员入场须严格遵守宁波北仑第三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厂区全部管理规章制度。 15.上传至平台的盖章纸质报价单,填报金额、规格等信息须与线上电子填报内容完全一致,信息不符视为无效报价。 16.报价价格严重偏离同期市场合理行情的,直接判定为无效报价,不予评审。
发布日期:2026-08-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