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单编号:LWZHFW2025402
二、采购单名称:龙湾公司门机起重减速箱维修
三、报价截止时间:2025-10-24 14:00
四、报价有效期:2026-01-22
五、最高限价:45000元
六、组织形式:自行采购
七、采购执行单位:温州港集团有限公司龙湾港务分公司
八、采购执行人:杨松
九、采购执行人联系方式:13587445877
十、询价类型:公开
具体规格、技术指标及售后服务要求等详见下表或附件。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数量 | 计量单位 | 税率 | 项目工期要求 | 地点 | 规格型号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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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SEW减速箱维修 | 1 | 台 | 13% | 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完成维修并通过验收。 | 浙江省温州市龙湾区机场大道万吨码头 | M3PSF70 | 制造号:T76640,具体参数、轴承型号、技术要求见附件采购文件。 |
2 | SEW减速箱维修 | 1 | 台 | 13% | 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完成维修并通过验收。 | 浙江省温州市龙湾区机场大道万吨码头 | M3PSF70 | 制造号:T16875,具体参数、轴承型号、技术要求见附件采购文件。 |
十、报价要求:请根据明细清单填报含税单价
十一、付款方式:其他(完成设备维修并通过验收后支付。)
十二、其他内容:1、所报价格须是人民币含税价格,报价包含减速箱维修人工费、零部件加工费、税费(13%)、运输费、维修所需零部件及其它所有费用。2、减速箱需在中选人场地进行维修,来回运输费已含在项目报价中。3、质保期:至少为6个月,质保期内因维修质量原因发生故障,中标人需无条件进行维修,维修所产生的费用采购人均无需再另行支付。4、本项目以13%为增值税税率进行报价,如中标人无法开具该税率发票,则合同价款按照不含税价不变作出相应调整。5、此单仅为询价,非一定采购,实际采购以订单为准,对未接受的报价,不再另行通知。6、其它具体技术要求详见采购文件。7、本项目以总报价最低的有效报价人作为成交候选人,最低有效报价如存在多家报价相同的,则按最终有效报价先后顺序确定最先报价单位为成交候选人。若有效报价人不足3家的,则重新组织询价。
发布日期:2025-1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