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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油港轮驳有限公司船舶智能监控2.0升级改造项目】文件预公示

宁波油港轮驳有限公司拟对宁波油港轮驳有限公司船舶智能监控2.0升级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相关招标信息进行预公示(公示期:2026年11月06日-2026年11月09日)

一、招标编号:YGLB-JS-2026-053

二、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

三、项目概况

招标范围:宁波油港轮驳有限公司船舶智能监控2.0升级改造,具体详见招标需求。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设备全部到货,设备到货后60日内完成所有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进入试运行。试运行30天,如无异常则进行正式项目验收(如试运行期间存在问题,则解决问题后,重新试运行30天)。因业主原因影响投标人按时交付验收的,上述时间可以顺延,业主无需为此承担违约责任。

交货地点:宁波油港轮驳有限公司、宁波大榭开发区信诚拖轮有限公司、浙江海建港航工程有限公司、台州鼎安海运服务有限公司、台州鼎洋海运服务有限公司

招标控制价(含税价):60.5万元(其中宁波油港轮驳有限公司控制价40万,宁波大榭开发区信诚拖轮有限公司控制价3万,浙江海建港航工程有限公司控制价10万,台州鼎安海运服务有限公司控制价4.5万,台州鼎洋海运服务有限公司控制价3万),超过招标控制价或单项控制价的作无效标处理。

四、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必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备完成本次招标项目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须为制造商或有供货能力的代理商(代理商参加投标的须持有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制造商和代理商不应同时参加投标,否则招标人只接受制造商的投标,其代理商的投标按无效标处理)。

3. 投标人自2023年7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智能化工程或软件开发的项目业绩(需提供合同关键页并加盖公章)。

4. 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需提供信用中国查询截图,或由招标人对投标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评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

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违法分包。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可访问浙江省海港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从浙江省海港集团、宁波舟山港集团网站(http://www.zjseaport.com/jtww/)进入阳光工程-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后进行供应商注册,并下载“浙江海港投标管家”。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均通过“浙江海港投标管家”下载。

2. 网上报名时间:2026年 月  日 至2026年  月  日16时00分。

3. 未取得浙江省海港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数字证书的投标人,投标前应先办理浙江省海港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CA数字证书,具体办理指南及下载链接请至浙江省海港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进行查看。

六、投标保证金

1. 金额:人民币8000元。

2. 投标人应于2026年  月  日16时00分前通过浙江省海港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汇入指定账户。

3. 投标保证金应通过投标单位银行基本账户汇入,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无效。

七、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  月  日9时00分。

2.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线上递交方式(投标管家工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2026年  月  日9时00分),将电子投标文件加密后递交至电子招标采购平台。

八、开标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

本项目将于2026年  月  日9时00分在宁波油港轮驳有限公司开评标室(地址:宁波市镇海区沿江东路173号2号楼4楼)在线公开开标。

注意事项:

1. 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后三十分钟内在“浙江海港投标管家”工具端—进入项目—开标—远程开标模块,点击“确认开标结果”按钮进行确认,如超时未确认,视作投标人已对开标结果确认无误。

2.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中标单位须在明确中标后、获取中标通知书前将相应的交易服务费缴入平台指定的集团账户(在“投标管家”工具中查看),具体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或平台公告。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波油港轮驳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镇海区沿江东路173号

联系人:王浩宇

联系电话:13567853899

招标代理人:浙江天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高新区江南路599号科技大厦4楼

联系人:叶财、彭秀雅   

联系电话:0574-87939871、17327737071

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咨询电话:0574-27680520

CA咨询热线:400-666-4230

异议信息反馈邮箱:taiyangguang2025@163.com

十、投诉联系方式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监督部门投诉。宁波油港轮驳有限公司负责受理投诉的机构及其电话、邮箱、邮编、通讯地址如下:宁波油港轮驳有限公司纪检室

电话:0574-27695446

邮箱:lsjw@nbport.com.cn

邮编:315200

通讯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沿江东路17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