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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仓武港码头有限公司卸船直装流程工艺改造项目(EPC)】文件预公示

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太仓武港码头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太仓武港码头有限公司卸船直装流程工艺改造项目(EPC)进行公开招标,现将相关招标信息进行预公示(公示期:2026年11月4日-2026年11月6日)。

项目编号:

1、招标条件

项目名称:太仓武港码头有限公司卸船直装流程工艺改造项目(EPC)

建设单位(发包人):太仓武港码头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自筹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控制价:500万元【其中分项最高限价:设备制造及安装费320万元,土建工程费140万元,设计费(含相关复核)40万元】,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或分项最高限价的作否决投标。

2.2项目名称:太仓武港码头有限公司卸船直装流程工艺改造项目(EPC)

2.3项目地点:太仓市浮桥镇太仓武港码头有限公司。

2.4项目概况:对现有皮带机工艺流程进行改造,将现有卸船流程A线直接在码头区域连接至装船流程A线,新改造流程流量符合现有流量需求,工艺改造需满足消防、环保、安全等相关国家标准。

2.5招标范围:(1)为太仓武港码头有限公司卸船直装流程工艺改造项目的 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包括:本项目涉及到的结构承载力复核及设备、电气能力复核,设施结构加固改造,相关现有设备改造,配套工程(指供电及照明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通信工程、控制、安全监督设施等)(2)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阶段:根据相关资料,完成太仓武港直装流程工艺改造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上述工程总平面布置、装卸工艺、水工建筑物、建筑、结构、供电、照明、通信控制、投资估算等。满足招标人审查的相关施工图、技术要求。(3)后续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协助招标人完成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阶段内审工作;施工配合:编写工程说明、技术规范等,施工期间按招标人要求设计交底、设计修改、变更等,按招标人要求参加交、竣工验收及其他相关工作任务。

具体内容如下:

(1)负责本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设计成果通过相关主管部门的审查、项目施工专用技术规范编制 、设备技术规格书的相关内容、专项咨询的配合工作、后续服务及相关科研和专题报告等工作;

(2)负责与本项目相关的采购工作,相应的服务内容、工艺技术要求等须经本项目招标人确认;

(3)负责本项目建设期间的工程项目管理、联合试运转、工程交工验收以及配合工程专项验收、竣工验收等主要工作。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计划工期:

(1)工程设计

合同签订之后初步设计成果15天内提交送审稿;

合同签订之后施工图设计成果30天内提交送审稿;

实际开工之日起,15个日历天内根据施工图设计成果完成施工预算及工作量清单的编制并提交招标人审核。

(2)建设计划工期:合同签订生效后120日历天。异常恶劣气候的条件的判定以当地政府相关部门发布的暂停施工通知为准,连续停工不超过48小时的,总工期不予顺延。开工日期以开工报告为准。

(3)缺陷责任期:自工程交工验收之日起24个月(具体以合同为准)。

(4)其他要求:初步设计概算不得超过本项目估算价,施工图预算不得超过初步设计概算。

3、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指联合体各方)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有下述①和②资质或组成的联合体,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或联合体任一方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以交/竣工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一个5万吨级及以上码头设计施工总承包工程;注:该业绩指投标人(联合体任一方)以联合体牵头人承接或独立承接的项目。【后附:a.合同协议书、b.质量证明文件(由发包人出具的工程(标段)交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委员会出具的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对各参建单位签发的工作综合评价等级证书)的复印件、d结算发票扫描件。】

①设计资质:投标人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运行业甲级设计资质。

②施工资质: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所有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联合体投标的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如联合体参加投标的,招标文件中未特别注明的投标人指的是联合体各方。

3.4项目负责人要求:

施工负责人(由施工单位委派):具备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壹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具有水运工程类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持有有效期内的公路水运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由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统一要求为2025年7月-2026年6月)。

设计负责人(由设计单位委派):具备有效的港口航道类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和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执业资格,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由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统一要求为2025年7月-2026年6月)。

3.5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如不满足以上资格审查条件之一的,资格后审不予通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可访问浙江省海港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从浙江省海港集团、宁波舟山港集团网站(http://www.zjseaport.com/jtww/)进入阳光工程-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后进行供应商注册,并下载“浙江海港投标管家”。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均通过“浙江海港投标管家”下载。

4.2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26年 月 日至2026年 月 日16:00时。

4.3未取得浙江省海港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数字证书的投标人,投标前应先办理浙江省海港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 CA 数字证书,具体办理指南及下载链接请至浙江省海港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进行查看。

5、投标保证金:

5.1金额:捌万元。

5.2投标人应于2026年 月 日16:00时前通过浙江省海港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汇入指定账户。

5.3投标保证金应通过投标单位银行基本账户汇入,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无效。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 月 日 时 分。

6.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线上递交方式(投标管家工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2026年 月 日 时 分),将电子投标文件加密后递交至电子招标采购平台。

7、开标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

7.1本次招标将于2026年 月 日 时 分在宁波市昌乐路266号宁波国际航运服务中心9楼评标室在线公开开标。

注意事项:

★①本项目采用两步开标法,第一阶段先开启各投标人的“资审文件”及“商务技术标”,第二阶段待“资审文件”及“商务技术标”完成评审公布结果后,开启各投标人的“价格标”;

★②各投标人提交的“资审文件”及“商务技术标”不得出现本项目的“价格标”内容及投标报价,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③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后三十分钟内在“浙江海港投标管家”工具端—进入项目—开标—远程开标模块,点击“确认开标结果”按钮进行确认,如超时未确认,视作投标人已对开标结果确认无误。

④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中标单位须在明确中标后、获取中标通知书前将相应的交易服务费缴入平台指定的集团账户(在“投标管家”工具中查看),具体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或平台公告。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太仓武港码头有限公司

地址:太仓市港口开发区滨江大道158号

技术联系人:裴文华、陆晓晨   电话:0512-53875713、0512-53875828

商务联系人:陆晓晨   电话:0512-53875828

投诉受理人:马超   投诉受理电话/邮箱:0512-53875802/tcwgjiwei@163.com

招标代理单位: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海曙区翠柏路89号宁波工程学院西校区C栋8楼

联系人:王斌娜、毛宇兰、钱聪、吴璟琦

电  话:0574-875855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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