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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镇海港埠有限公司新增3座雨排口闸门设施工程】文件预公示

宁波镇海港埠有限公司拟对宁波镇海港埠有限公司新增3座雨排口闸门设施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现将相关招标信息进行预公示(公示期:2026年11月02日-2026年11月04日)

一、招标条件
1.1项目名称:宁波镇海港埠有限公司新增3座雨排口闸门设施工程

1.2招标编号:ZS-GC-2026-33

1.3建设单位(发包人):宁波镇海港埠有限公司。

1.4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自筹100%。

1.5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宁波镇海港埠有限公司相关区域。

2.2项目概况:公司6#、10#、消拖泊位对应雨排口需增设闸门设施共3座,用于防止超标废水、受污染雨水、消防水及泄漏物等外排。

2.3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新增3座雨排口闸门设施,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所附的“工程量清单”及“技术标准和要求”。

2.4招标控制价:350995元 。

2.5工期:60日历天。

2.6质量要求:按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2.7安全要求: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项目经理资格要求: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具有有效的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于投标文件中提供由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连续三个月社保证明材料(统一要求为2026年7月-9月)。

3.4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于投标文件中提供由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连续三个月社保证明材料(统一要求为2026年7月-9月)。

3.5项目专职安全员不少于 1 名,须具备有效的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并于投标文件中提供由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连续三个月社保证明材料(统一要求为2026年7月-9月)。

3.6投标人所承担业务外包范围内近3年内无1人死亡及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含劳务外包人员),未被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可通过“应急管理部”和“信用中国”官方网站查询)。(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及官方网站查询记录截图并加盖公章。)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8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

3.9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可访问浙江省海港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从浙江省海港集团、宁波舟山港集团网站(http://www.zjseaport.com/jtww/)进入阳光工程-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后进行 供应商注册,并下载“浙江海港投标管家”。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均通过“浙江海港投标管家”下载。

4.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X月X日至2026年X月X日16时00分。

4.3未取得浙江省海港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数字证书的投标人,投标前应先办理浙江省海港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 CA 数字证书,具体办理指南及下载链接请至浙江省海港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进行查看。

五、投标保证金

5.1金额:柒仟元整。

5.2投标人应于2026年X月X日16时00分前通过浙江省海港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汇入指定账户。

5.3投标保证金须通过投标单位银行基本账户汇入,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无效。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X月X日9时00分(北京时间)。逾期递交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6.2投标文件线上递交方式(投标管家工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将电子投标文件加密后递交至电子招标采购平台。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项目将于2026年X月X日9时00分在宁波镇海港埠有限公司A311室(镇海区威远路111号)在线公开开标。

注意事项:

1.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后三十分钟内在“浙江海港投标管家”工具端—进入项目—开标—远程开标模块,点击“确认开标结果”按钮进行确认,如超时未确认,视作投标人已对开标结果确认无误。

2.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中标单位须在明确中标后、获取中标通知书前将相应的交易服务费缴入平台指定的集团账户(在“投标管家”工具中查看),具体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或平台公告。

3.本项目采用两步开标法,第一阶段先开启各投标人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及“商务技术标”,第二阶段待“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及“商务技术标”完成评审公布结果后,开启各投标人的“价格标”。各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及“商务技术标”不允许出现本项目的“价格标”内容及投标报价,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宁波镇海港埠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574-27695381

投诉受理联系人:葛老师

电    话:0574-27683079

 

招标代理人:浙江天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高新区江南路599号科技大厦4楼

联系人:杨诗雨、孙广烨、彭秀雅

联系电话:0574-87939871

异议信息反馈邮箱:52966025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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