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镇海港埠有限公司18#泊位液化烃专用泊位配套改造工程环评项目】文件预公示
宁波镇海港埠有限公司拟对宁波镇海港埠有限公司18#泊位液化烃专用泊位配套改造工程环评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相关招标信息进行预公示(公示期:2026年09月17日-2026年09月20日)
一、招标编号:ZS-FW-2026-51
二、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
三、项目概况
1.项目概况:宁波镇海港埠有限公司18#泊位液化烃专用泊位配套改造工程环评项目
2.服务内容:本项目为宁波镇海港埠有限公司18#泊位液化烃专用泊位配套改造工程环评项目。主要为工程建设配套,进行17#泊位、18#泊位、19#泊位、20#泊位等泊位液体化工品种类及吞吐量的变更。项目不涉及各泊位水工结构的变化。
本次要求根据国家和地方相关生态环境方面法律、法规、各类技术规范要求,在开展必要的生态环境质量调查和影响预测工作基础上,完成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并协助取得生态环境管理部门的环评批复。详见第二章招标需求。
3.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至完成合同约定的所有服务内容。
4.服务地点:宁波镇海港埠有限公司(招标人指定地点)
5.招标控制价:60万元,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控制价的作无效标处理。
四、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并履行合同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
2.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人对投标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投标资格。
3.投标人在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注册(http://114.251.10.92:8080/XYPT/),且在记分周期内无失信记分(投标文件中提供网站截图);
4.投标人配备的注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人数不得少于2人,且在记分周期内无失信记分(投标文件中提供网站截图);
5.投标人自2024年1月1日起(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今具有1个液体化工、油品港口码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服务的业绩合同(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扫描件等证明材料)。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可访问浙江省海港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从浙江省海港集团、宁波舟山港集团网站(http://www.zjseaport.com/jtww/)进入阳光工程-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后进行投标人注册,并下载“浙江海港投标管家”。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均通过“浙江海港投标管家”下载。
2.网上报名时间:2026年 月 日至2026年 月 日16时00分。
3.未取得浙江省海港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数字证书的投标人,投标前应先办理浙江省海港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CA数字证书,具体办理指南及下载链接请至浙江省海港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进行查看。
六、投标保证金
1.金额:壹万元。
2.投标人应于2026年 月 日16时00分前通过浙江省海港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汇入指定账户。
3.投标保证金应通过投标单位银行基本账户汇入,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无效。
七、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 月 日9时00分。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线上递交方式(投标管家工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2026年 月 日9时00分),将电子投标文件加密后递交至电子招标采购平台。
八、开标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
本项目将于2026年 月 日9时00分在宁波镇海港埠有限公司综合办公楼A楼A311室在线公开开标。
注意事项:
1.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后三十分钟内在“浙江海港投标管家”工具端—进入项目—开标—远程开标模块,点击“确认开标结果”按钮进行确认,如超时未确认,视作投标人已对开标结果确认无误。
2.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中标单位须在明确中标后、获取中标通知书前将相应的交易服务费缴入平台指定的集团账户(在“投标管家”工具中查看),具体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或平台公告。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镇海港埠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镇海区招宝山街道威远路111号
联系人:胡老师 联系电话:0574-27695511
投诉受理联系人:葛老师 联系电话:0574-27683079
招标代理人: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海曙区翠柏路89号宁波工程学院西校区C栋8楼
联系人:方巧飞、刘晓红、王斌娜、王锟、毛宇兰
联系电话:0574-87585921
异议信息反馈邮箱:ctzbnb@163.com
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咨询电话:0574-27680520
CA咨询热线:400-666-4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