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镇海港埠有限公司18#泊位液化烃专用泊位配套改造工程安全预评价及安全条件论证服务项目】文件预公示
宁波镇海港埠有限公司拟对宁波镇海港埠有限公司18#泊位液化烃专用泊位配套改造工程安全预评价及安全条件论证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相关招标信息进行预公示(公示期:2026年09月03日-2026年09月07日)
一、招标编号:ZS-FW-2026-50
二、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
三、项目概况
1.项目概况:18#泊位液化烃专用泊位配套改造工程安全预评价及安全条件论证服务项目
2.服务内容:根据《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3年第8号)的规定,危险货物港口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应当在可行性研究阶段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委托有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该建设项目进行安全评价,并编制安全预评价报告。安全预评价报告应当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港口建设的有关规定。涉及危险化学品的港口建设项目,建设单位还应当进行安全条件论证,并编制安全条件论证报告。详见第二章招标需求。
3.服务期限:提供资料后30天完成报告初稿,专家评审后10天出报告备案稿。
4.服务地点:宁波镇海港埠有限公司(招标人指定地点)
5.招标控制价:792400元,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控制价的作无效标处理。
四、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经营范围覆盖本次招标项目范围要求。
2.投标人具有安全评价机构资质证书(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人应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具体以评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 网站https://www.mem.gov.cn/查询为准)。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可访问浙江省海港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从浙江省海港集团、宁波舟山港集团网站(http://www.zjseaport.com/jtww/)进入阳光工程-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后进行投标人注册,并下载“浙江海港投标管家”。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均通过“浙江海港投标管家”下载。
2.网上报名时间:2026年 月 日至2026年 月 日16时00分。
3.未取得浙江省海港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数字证书的投标人,投标前应先办理浙江省海港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CA数字证书,具体办理指南及下载链接请至浙江省海港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进行查看。
六、投标保证金
1.金额:壹万柒仟元。
2.投标人应于2026年 月 日16时00分前通过浙江省海港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汇入指定账户。
3.投标保证金应通过投标单位银行基本账户汇入,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无效。
七、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 月 日9时00分。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线上递交方式(投标管家工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2026年 月 日9时00分),将电子投标文件加密后递交至电子招标采购平台。
八、开标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
本项目将于2026年 月 日9时00分在宁波镇海港埠有限公司综合办公楼A楼A311室在线公开开标。
注意事项:
1.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后三十分钟内在“浙江海港投标管家”工具端—进入项目—开标—远程开标模块,点击“确认开标结果”按钮进行确认,如超时未确认,视作投标人已对开标结果确认无误。
2.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中标单位须在明确中标后、获取中标通知书前将相应的交易服务费缴入平台指定的集团账户(在“投标管家”工具中查看),具体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或平台公告。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镇海港埠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镇海区招宝山街道威远路111号
联系人:胡老师 联系电话:0574-27695511
投诉受理联系人:葛老师 联系电话:0574-27683079
招标代理人: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海曙区翠柏路89号宁波工程学院西校区C栋8楼
联系人:方巧飞、刘晓红、王斌娜、王锟、毛宇兰
联系电话:0574-87585921
电子邮件:ctzbnb@163.com
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咨询电话:0574-27680520
CA咨询热线:400-666-4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