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镇海港埠有限公司14#泊位引桥维修】文件预公示
宁波镇海港埠有限公司拟对宁波镇海港埠有限公司14#泊位引桥维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相关招标信息进行预公示(公示期:2026年08月03日-2026年08月05日)
一 、招标编号
ZS-GC-2026-
本招标项目宁波镇海港埠有限公司14#泊位引桥维修已由浙江省海港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宁波舟山港集团有限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镇海港埠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100%。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三、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宁波镇海港埠有限公司14#泊位引桥维修
2.项目建设地点:镇海港区
3.项目概况:14#泊位东西两侧引桥板底开裂锈蚀,面板出现显著挠曲变形,结构病害已影响码头安全运营,现对引桥同步实施修缮;本项目1个标段。
4.招标范围:14#泊位引桥维修,具体详见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5.计划工期:30日历天。
6.质量要求:合格。
7.安全要求:不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人员零死亡。
四、最高投标限价
最高投标限价:911589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报价将作为无效标处理。
五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项目经理须具有有效的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持有有效期内的公路水运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4.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5.安全负责人1名,具有有效的公路水运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7.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
8.投标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以开标当天的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s://jzsc.mohurd.gov.cn/home)黑名单记录的信息为准)。
9.投标人所承担业务范围内近3年内无1人死亡及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含劳务外包人员)(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安全准入承诺函)。
10.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可访问浙江省海港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从浙江省海港集团、宁波舟山港集团网站(http://www.zjseaport.com/jtww/)进入阳光工程-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后进行供应商注册,并下载“浙江海港投标管家”。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均通过“浙江海港投标管家”下载。
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X月X日至2026年 X 月 X 日16时00分。
3.未取得浙江省海港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数字证书的投标人,投标前应先办理浙江省海港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CA数字证书,具体办理指南及下载链接请至浙江省海港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进行查看。
七、投标保证金
1.金额:18000元。
2.投标人应于2026年 月 日16时00分前通过浙江省海港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汇入指定账户。
3.投标保证金应通过投标单位银行基本账户汇入,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无效。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1.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2.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________________,集中地点_________________;
投标预备会时间:________________,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 X 月 X 日 X 分。
4.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线上递交方式(投标管家工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2026年 X 月 X 日 X 分),将电子投标文件加密后递交至电子招标采购平台。
九、开标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
本次招标将于2026年X 月 X 日 X 时 X 分在宁波镇海港埠有限公司A311室在线公开开标。
注意事项:
1.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后三十分钟内在“浙江海港投标管家”工具端—进入项目—开标—远程开标模块,点击“确认开标结果”按钮进行确认,如超时未确认,视作投标人已对开标结果确认无误。
2.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中标单位须在明确中标后、获取中标通知书前将相应的交易服务费缴入平台制定的集团账户(在“投标管家”工具中查看),具体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或平台公告。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宁波镇海港埠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镇海区威远路111号
联系人:徐老师
电 话:0574-27695381
招标代理人:浙江华驰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高新区聚贤街道腊梅路515号迪信通大厦2号楼10楼10-5
联系人:应明杰、朱可可、刘艳军、陈海达、付笑笑、柳再新
联系电话:0574-28803539
投诉受理联系人:葛老师
投诉受理联系电话:0574-27683079
投诉受理邮箱:1398321101@qq.com
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咨询电话:0574-2768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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