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开发分公司、浙江海港海洋工程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舟山分公司、浙江海港海洋工程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温州分公司辅助业务外包项目(2026年10月至2029年9月)】文件预公示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开发分公司、浙江海港海洋工程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舟山分公司、浙江海港海洋工程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温州分公司拟对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开发分公司、浙江海港海洋工程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舟山分公司、浙江海港海洋工程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温州分公司辅助业务外包项目(2026年10月至2029年9月)进行公开招标,现将相关招标信息进行预公示(公示期:2026年07月30日-2026年08月03日)
一、招标编号:ZJHG-FW-XXXX-
二、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
三、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开发分公司、浙江海港海洋工程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舟山分公司、浙江海港海洋工程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温州分公司辅助业务外包项目(2026年10月至2029年9月)
1、汽车驾驶业务:含建设分公司、海建舟山分公司和海建温州分公司的车辆驾驶业务;
2、综合辅助类业务:含资料整理辅助、工程造价辅助、项目部现场辅助、综合事务辅助等业务;
本业务主要设备、设施由招标人提供。
(三)招标控制价:5777200元/年(含税)。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或各单项最高限价,否则作否决投标处理。
(四)服务期限:3年。(采用1+1+1模式,合同一年一签,合同期限服务期满后,如中标人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的,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
(五)服务地点:建设分公司、海建舟山分公司和海建温州分公司的指定区域。
四、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提供扫描件加盖公章);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及所要求的服务;
(二)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从事该项业务的组织机构、管理制度、现场管理人员等;用工规模:与投标人签订劳动合同(劳务协议)的服务人员不少于20人。
(三)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来,具有1个及以上的类似辅助业务外包项目业绩(含分公司)(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合同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包括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及能反映项目范围等相关合同内容的关键页复印件,若合同无法体现内容、合同金额,则另须提供业主盖章证明材料);
(四)2021年1月1日至今公司所承担业务外包范围内无1人死亡及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含劳务外包人员)(提供承诺函);未被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可通过“应急管理部”“信用中国”官方网站查询),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人对投标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
(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六)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及违法分包。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可访问浙江省海港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从浙江省海港集团、宁波舟山港集团网站(http://www.zjseaport.com/jtww/)进入阳光工程-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后进行 供应商注册,并下载“浙江海港投标管家”。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 清)、修改文件均通过“浙江海港投标管家”下载。
(二)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6年XX月XX日至2026年XX月XX日16 时 00 分 。
(三)未取得浙江省海港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数字证书的投标人,投标前应先办理浙江省海港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 CA 数字证书,具体办理指南及下载链接请至浙江省海港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进行查看。
六、投标保证金
(一)金额:10万元。
(二)投标人应于2026年XX月XX日16时00分前通过浙江省海港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汇入指定账户或出具银行保函,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无效。
(三)投标保证金须通过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汇入或出具银行保函,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无效。
七、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一)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XX月XX日 9 时 00 分。
(二)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线上递交方式(投标管家工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2026年XX月XX 日09 时 00 分),将电子投标文件加密后递交至电子招标采购平台。
八、开标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
本次招标将于2026年XX月XX日9时00分在浙江省海港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在线公开开标;开标地点:浙江海港阳光采购有限公司开评标室(地址:宁波航运服务中心9楼评标室)。
注意事项:
(一)本项目采用两步开标法,第一阶段先开启各投标人的“资审文件”及“商务技术标”,第二阶段待“资审文件”及“商务技术标”完成评审公布结果后,开启各投标人的“价格标”;
(二)各投标人提交的“资审文件”及“商务技术标”不得出现本项目的“价格标”内容及投标报价,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三)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后三十分钟内在“浙江海港投标管家”工具端—进入项目—开标—远程开标模块,点击“确认开标结果”按钮进行确认,如超时未确认,视作投标人已对开标结果确认无误。
(四)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中标人须在明确中标后、获取中标通知书前将相应的交易服务费缴入平台指定的集团账户(在“投标管家”工具中查看),具体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或平台公告。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开发分公司
地 址:宁波市北仑区明州路301号宁波港大厦20楼
联系人:虞女士
联系电话:0574-27696564
投诉受理电话/邮箱:0574-27686670
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咨询电话:0574-27680520
CA咨询热线:400-666-4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