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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大榭信业码头有限公司103、203堆场改造工程勘察设计项目】文件预公示

1.招标条件

宁波大榭信业码头有限公司拟对宁波大榭信业码头有限公司103、203堆场改造工程勘察设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相关招标信息进行预公示(公示期:2026年06月25日-2026年06月29日

2.招标编号

招标编号:ZJHG-GC-2026- 

3.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3.1 项目概况:本工程拟拆除2#仓库,将103、203堆场改造为自动化轨道吊堆场,采用自动化轨道吊作业。改造后,堆场新增年通过能力11.8万TEU。本项目总投资3360万元,其中工程费约2615万元。

3.2 招标范围:宁波大榭信业码头有限公司103、203堆场改造工程勘察设计,具体详见发包人要求。

3.3 招标标段数:一个标段。

3.4 勘察设计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5日历天,其中勘察20日历天,方案设计(含方案深化、设计概算)30日历天、施工图设计45日历天。

3.5 质量等级要求:符合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达到招标人要求的的勘察设计深度,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

4.最高投标限价

最高投标限价:156万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报价将作为无效标处理。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 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且具备提供本次勘察设计服务能力。

5.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①具备有效的工程设计水运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勘察)甲级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或有上述①和②资质组成的联合体单位,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5.3 拟派项目负责人(主设计师)须同时具备有效的港口航道类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和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执业资格,提供证书扫描件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统一要求为2026年3月-5月)。

5.4 拟派勘察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提供证书扫描件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统一要求为2026年3月-5月)。

5.5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单位应具备工程设计水运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且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派遣项目负责人(主设计师)。

5.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组成同一联合体参与投标的除外),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7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可访问浙江省海港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从浙江省海港集团、宁波舟山港集团网站(http://www.zjseaport.com/jtww/)进入阳光工程-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后进行供应商注册,并下载“浙江海港投标管家”。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均通过“浙江海港投标管家”下载。

6.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X月X日至2026年 X 月 X 日16时00分。

6.3未取得浙江省海港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数字证书的投标人,投标前应先办理浙江省海港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CA数字证书,具体办理指南及下载链接请至浙江省海港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进行查看。

7.投标保证金

7.1金额:3万元整。

7.2投标人应于2026年 X月X 日16时00分前通过浙江省海港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汇入指定账户。

7.3投标保证金应通过投标单位银行基本账户汇入,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无效。

8.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8.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X月X日08时30分。

8.2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线上递交方式(投标管家工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2026年 X 月 X 日 08时30分),将电子投标文件加密后递交至电子招标采购平台。

9.开标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

本次招标将于2026年X月X日08时30分在宁波国际航运服务中心9楼评标室在线公开开标。

注意事项:

1.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后三十分钟内在“浙江海港投标管家” 工具端—进入项目—开标—远程开标模块,点击“确认开标结果”按钮进行确认,如超时未确认,视作投标人已对开标结果确认无误。

2.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中标单位须在明确中标后、获取中标通知书前将相应的交易服务费缴入平台制定的集团账户(在“投标管家”工具中查看),具体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或平台公告。

3.本项目采用两步开标法,第一阶段(第一个信封)先开启各投标人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及“商务技术标”,第二阶段(第二个信封)待“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及“商务技术标”完成评审公布结果后,开启各投标人的“价格标”。各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及“商务技术标”不允许出现本项目的“价格标”内容及投标报价,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大榭信业码头有限公司

  址:宁波北仑区大榭街道滨海西路6号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0574-86719142   

投诉受理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0574-86719152        

招标代理人:浙江天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高新区江南路599号科技大厦4楼

联系人:孙广烨 彭秀雅 许丹

联系电话:13867892658

异议信息反馈邮箱:272533575@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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