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镇海港埠有限公司18#泊位液化烃专用泊位配套改造工程(管廊架检测)】文件预公示
宁波镇海港埠有限公司拟对宁波镇海港埠有限公司18#泊位液化烃专用泊位配套改造工程(管廊架检测)进行公开招标,现将相关招标信息进行预公示(公示期:2026年05月18日-2026年05月20日)
1.项目概况:本工程为宁波镇海港埠有限公司18#泊位液化烃专用泊位配套改造工程配套检测工程。根据改造要求对已建管架进行检测,目前已建管架主要结构为钢结构及混凝土结构,坐落位置在码头后方陆域及码头上。现根据使用要求,复核并改造部分已建管架上部结构,需对原结构进行改造前安全性评估及抗震评估,及改造后安全性评估及抗震评估,并给出改造加固及改造后的建议。
2.服务内容:18#泊位液化烃专用泊位配套改造工程的管廊架检测,具体详见第二章 招标需求。
3.服务期限:总工期为16日历天,其中现场检测时间6日历天,建模计算2日历天,编制报告8日历天。
4.服务地点:宁波镇海港埠有限公司(招标人指定地点)
5.招标控制价:35万元,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控制价的作无效标处理。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投标人须同时具有①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水运工程结构甲级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等级证书或具备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包含: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钢结构);②省级及以上市场监管部门(或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认证范围须覆盖本项目检测内容(混凝土类或钢筋混凝土类)。以上要求的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独立法人单位下属的非独立法人检测机构具有上述资质的,视为该独立法人单位具有相应资质,投标文件中提供上述有效证书和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附表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社保证明。
4.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人对投标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评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可访问浙江省海港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从浙江省海港集团、宁波舟山港集团网站(http://www.zjseaport.com/jtww/)进入阳光工程-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后进行投标人注册,并下载“浙江海港投标管家”。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均通过“浙江海港投标管家”下载。
2.网上报名时间:2026年 月 日 至2026年 月 日16时00分。
3.未取得浙江省海港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数字证书的投标人,投标前应先办理浙江省海港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CA数字证书,具体办理指南及下载链接请至浙江省海港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进行查看。
1.金额:5000元。
2.投标人应于2026年 月 日16时00分前通过浙江省海港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汇入指定账户。
3.投标保证金应通过投标单位银行基本账户汇入,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无效。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 月 日9时00分。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线上递交方式(投标管家工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2026年 月 日9时00分),将电子投标文件加密后递交至电子招标采购平台。
本项目将于2026年 月 日9时00分在宁波镇海港埠有限公司综合办公楼A楼A311室在线公开开标。
注意事项:
1.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后三十分钟内在“浙江海港投标管家”工具端—进入项目—开标—远程开标模块,点击“确认开标结果”按钮进行确认,如超时未确认,视作投标人已对开标结果确认无误。
2.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中标单位须在明确中标后、获取中标通知书前将相应的交易服务费缴入平台指定的集团账户(在“投标管家”工具中查看),具体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或平台公告。
招标人:宁波镇海港埠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镇海区招宝山街道威远路111号
联系人:俞老师 联系电话:0574-27695851
投诉受理联系人:葛老师 联系电话:0574-27683079
招标代理人: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海曙区翠柏路89号宁波工程学院西校区C栋8楼
联系人:刘晓红、王斌娜、钱聪、毛宇兰
联系电话:0574-87585597
异议信息反馈邮箱:254497199@qq.com
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咨询电话:0574-2768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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