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实华码头1#、2#、3#泊位边检视频监控采购项目】文件预公示
宁波实华原油码头有限公司拟对宁波实华码头1#、2#、3#泊位边检视频监控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相关招标信息进行预公示(公示期:2026年05月11日-2026年05月13日)
1.货物名称及数量:边检视频监控采购,具体详见第二章招标需求。
2.交货期:合同签订并接到招标人通知后,于15日内完成所有设备供货,20个可施工日内完成安装、调试、拆除工作。安装调试后项目进入试运行阶段,试运行期自安装调试合格之日起计算,试运行3个月,运行正常则进行项目验收。
3.技术要求:详见第二章《招标需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能力。
2、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且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或代理商(若为代理商需提供生产厂商授权的代理资格证明)。
3、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视频监控系统设备类相关供货安装业绩且单个合同金额达到30万元及以上的。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包括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能反映具体内容的合同;未提供或提供的合同未能体现内容的不予认可。
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预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招标代理人对预中标候选人及 其法定代表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预中标候选人公示日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预中标候选人资格;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或分包转包,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1.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可访问浙江省海港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从浙江省海港集团、宁波舟山港集团网站(http://www.zjseaport.com/jtww/)进入阳光工程-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后进行供应商注册,并下载“浙江海港投标管家”。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均通过“浙江海港投标管家”下载。
2. 网上报名时间:2026年XX月XX日 至2026年XX月XX日16时00分。
3. 未取得浙江省海港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数字证书的投标人,投标前应先办理浙江省海港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CA数字证书,具体办理指南及下载链接请至浙江省海港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进行查看。
1. 金额:壹万叁仟元。
2. 投标人应于2026年XX月XX日16时00分前通过浙江省海港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汇入指定账户。
3. 投标保证金应通过投标单位银行基本账户汇入,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无效。
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XX月XX日9时00分。
2.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线上递交方式(投标管家工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2026年XX月XX日9时00分),将电子投标文件加密后递交至电子招标采购平台。
本次招标将于2026年XX月XX日 09时00分在宁波高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在线公开开标。
注意事项:
1.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后三十分钟内在“浙江海港投标管家” 工具端—进入项目—开标—远程开标模块,点击“确认开标结果”按钮进行确认,如超时未确认,视作投标人已对开标结果确认无误。
2.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中标单位须在明确中标后、获取中标通知书前将相应的交易服务费缴入平台制定的集团账户(在“投标管家”工具中查看),具体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或平台公告。
招标人:宁波实华原油码头有限公司、宁波实华原油装卸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贝贝
电话:13586925542
投诉受理联系人:柯周伟
投诉受理联系电话:15267857477
招标代理人:宁波高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舒波路9号嘉恒广场10楼
联系人:杨诗雨、丁雅文、李璐、李丹亚、徐伟波
联系电话:0574-87727358
异议信息反馈邮箱:529660259@qq.com
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咨询电话:0574-2768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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