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甬铁路苏溪集装箱办理站门卫房、垃圾房EPC项目】文件预公示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甬铁路苏溪集装箱办理站门卫房、垃圾房EPC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项目业主为浙江海港义乌枢纽港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浙江海港义乌枢纽港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公示期:2025年9月17日-2025年9月22日)
2.1建设地点:义乌市苏溪镇。
2.2工程规模:估算投资约为46.0845万元。
2.3标段划分:1个标段。
2.4工期:60日历天。
2.5质量要求:①工程设计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和行业标准、规范要求。②工程施工质量标准: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范围为金甬铁路苏溪集装箱办理站门卫房、垃圾房EPC项目有关的设计、建安工程施工、材料设备采购与安装、验收、移交、保修等内容。
(1)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规划范围内的方案设计(含方案的设计、优化、修改、完善、报批)、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含设计变更)。包括但不限于:门卫房、垃圾房等施工涉及到的所有设计工作。
(2)建安工程施工包括但不限于门卫房、垃圾房等招标人要求实施的工程。
(3)材料设备采购与安装包括但不限于门卫房、垃圾房设计范围内所有材料及设备的采购与安装。
(4)验收、移交、保修包含工程竣工验收阶段及之后的验收、移交、备案等以及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服务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
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建筑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该投标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投标人应为具备以上第①~②,如投标人不同时具备第①~②项时,可以采用联合体投标满足以上资质要求,但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多于2个。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具有建筑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2项目负责人资格(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若拟派的项目经理为一级注册建造师的,则必须提供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须打印电子注册证书后并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且使用有效期满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要求,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三类人员”B类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浙江省核发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B类证书须满足《省建设厅关于调整我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三类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电子证书信息及相关要求的通知》相关要求,提供换发后的新版电子证书。
3.3信誉要求: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自投标截止日起向前24个月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3.4其它要求:
3.4.1根据《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发改法规〔2018〕457号)规定,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止,本项目不接受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或项目负责人参与投标。
3.4.2浙江省外投标企业(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成员)投标前需按《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外省入浙勘察设计企业信息入库工作的通知》(建设发【2014】332号)要求完成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入库手续(以招标人在资格审查时间查询的网站信息为准)。
3.4.3根据浙江省建设厅《浙建〔2015〕3号》文件及《关于调整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办理流程的提示》要求,浙江省外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须完成进浙备案手续(以招标人在资格审查时间查询的网站信息为准)。
4.资格审查方式与评标办法
4.1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2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5.1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可访问浙江省海港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 从浙江省海港集团、宁波舟山港集团网站(http://www.zjseaport.com/jtww/) 进入阳光工程-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后进行服务商注册,并下载“浙江海港投标管家”。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均通过“浙江海港投标管家”下载。
5.2 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25年 月 日至2025年 月 日 14:30 时。
5.3 未取得浙江省海港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数字证书的服务商,投标前应先办理浙江省海港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 CA 数字证书,具体办理指南及下载链接请至浙江省海港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进行查看。
5.4 招标文件售价:标书费(0元/份),请转账至指定账户,售后不退。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 月 日14时30分。
6.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本项目开标程序按照“不见面开标”的要求,线上递交(登入“投标管家工具”)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2025年 月 日14时30分) 截止前,将电子招标文件加密后递交至浙江省海港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
注意事项:
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后三十分钟内在“浙江海港投标管家” 工具端—进入项目—开标—远程开标模块,点击“确认开标结果”按钮进行确认,如超时未确认,视作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已对开标结果确认无误。
2.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中标单位须在明确中标后、获取中标通知书前将相应的交易服务费缴入平台制定的集团账户(在“投标管家”工具中查看),具体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或平台公告。
8.发布公告的媒介:
8.1本次招标公告在“浙江省海港集团、宁波舟山港集团 ”网站 (http://www.zjseaport.com/jtww/)上发布。
招标人:浙江海港义乌枢纽港有限公司
招标单位联系人:骆俊平 联系电话:13645796991;
联系地址:义乌市义甬大道999号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至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楼晓东 联系电话:15858932320;
联系地址:义乌市春晗路111号4楼
异议信息反馈邮箱:345491621@qq.com
CA咨询热线: 400-666-4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