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港综合保税区码头有限公司堆场污水处理改造工程】文件预公示
舟山港综合保税区码头有限公司拟对舟山港综合保税区码头有限公司堆场污水处理改造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现将相关招标信息进行预公示(公示期:2025年09月15日-2025年09月17日)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舟山港综合保税区码头有限公司堆场污水处理改造工程 已批准实施,建设单位为 舟山港综合保税区码头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 舟山港综合保税区码头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为 浙江宇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浙江省舟山港综合保税区。
2、项目概况:本次改造区域为码头区域及散货堆场、杂货堆场区域,其中,码头区域面积约4万平方米,散货堆场、杂货堆场面积约11.3万平方米,共计15.3万平方米。包括污水管道改造、新建污水收集池、清水池、集水池、污泥浓缩池、污水处理设备改造及相应配套电气设备改造。
3、招标控制价:14081843元。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13428406元(其中暂列金708500元、不可竞争费(土方处置费)304612元),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作否决投标。
4、工期要求:160日历天。
5、招标范围:工程范围内的污水管道改造、新建污水收集池、清水池、集水池、污泥浓缩池、污水处理设备改造及相应配套电气设备改造,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
6、标段划分:1个标段。
7、质量要求:按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8、安全要求:不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人员零死亡。
9、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须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须具备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专业市政工程,且无在建项目;并提供连续三个月(2025年6月、7月、8月)社保证明复印件;
4、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资格须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工程类);并提供连续三个月(2025年6月、7月、8月)社保证明复印件;
5、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相关规定要求,并提供连续三个月(2025年6月、7月、8月)社保证明复印件;
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
7、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8、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如不满足以上资格审查条件之一的,资格后审不予通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可访问浙江省海港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从浙江省海港集团、宁波舟山港集团网站(http://www.zjseaport.com/jtww/)进入阳光工程-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后进行 供应商注册,并下载“浙江海港投标管家”。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均通过“浙江海港投标管家”下载。
2、招标文件下载时间 :2025年 月 日至2025年 月 日16:00时。
3、未取得浙江省海港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数字证书的投标人,投标前应先办理浙江省海港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 CA 数字证书,具体办理指南及下载链接请至浙江省海港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进行查看。
4、招标文件售价:0元。
五、投标保证金:
1、金额: 贰拾伍 万元整。
2、交纳方式: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公司担保/转账(购买保险、保函、担保的费用及转账资金应从基本账户支出)。
3、通过转账形式的投标人应于2025年 月 日16:00时前通过浙江省海港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汇入指定账户。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 月 日9时30分(北京时间)。逾期递交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①投标文件线上递交。
②线上递交方式(投标管家工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5年 月 日9时30分)截止前,将电子投标文件加密后递交至电子招标采购平台。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 月 日9时30分在浙江海港阳光采购有限公司开评标室(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东路188号富邦中心9楼)在线公开开标。
注意事项:
★1、本项目采用两步开标法,第一阶段先开启各投标人的“资审文件”及“技术标”,第二阶段待“资审文件”及“技术标”完成评审公布结果后,开启各投标人的“商务标”;
★2、各投标人提交的“资审文件”及“技术标”不得出现本项目的“商务标”内容及投标报价,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八、其他事项
1、本项目为远程开标,投标人无需另行委派代表抵达开标现场。投标人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后三十分钟内在“浙江海港投标管家”工具端—进入项目—开标—远程开标模块,点击“确认开标结果”按钮进行确认,如超时未确认,视作投标人已对开标结果确认无误。
2、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中标单位须在明确中标后、获取中标通知书前将相应的交易服务费缴入平台制定的集团账户(在“投标管家”工具中查看),具体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或平台公告。
3、要求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舟山港综合保税区码头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舟山港综合保税区企业服务中心301-100室(自贸试验区内)
联系人:杜新伟
联系电话:13750714656
招标代理人:浙江宇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舟山市定海区临城街道建设大厦D座1301室
联系人:翁姣娜
联系电话:0580-8176976 邮箱:363211293@qq.com
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咨询电话:0574-2768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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