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浙江海港电子招标采购平台

竞价公告

一、采购单编号:P-FQJJ-24-000471

二、采购单名称:舟山鼠浪湖码头有限公司6辆报废叉车处置出售项目公告

三、竞价开始时间:2024-12-02 12:00

四、竞价截止时间:2024-12-07 12:00

五、组织形式:自行采购

六、采购执行单位:舟山鼠浪湖码头有限公司

七、采购执行人:常新

八、采购执行人联系方式:15867535650

九、竞价类型:公开

十、评标地址:舟山鼠浪湖码头有限公司

具体规格、技术指标及售后服务要求等详见下表或附件。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计量单位 处理方式 处理日期 处理地点 是否需运费 是否需拆卸 备注
1 报废叉车(燃油) 6 单台处理 2024-12-10 舟山鼠浪湖码头有限公司 详见附件和公告。资格前审,有保证金等,通过后才能报价。

十、报价要求:请根据明细清单填报含税单价

十一、付款方式:合同签订预付(合同签订后,中标人须按所报价格(总价),以银行公对公转账方式,按照我司通知期限一次性预付全部货款。中标人先付款后提货。)

十二、其他内容:1、所报价格必须是人民币含税价格(为一口价)。本废旧物资不具有一般新商品的特性,以实际状态为准(可能缺件和无法启动等),起拍价人民币叁拾贰万叁仟陆佰元整。报价方自行承担处理报废叉车过程中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现场装运、吊车和拖车费用、车船运输、处置等所有工作和费用。 2、本项目资格前审,报价人须按我司要求提供资格文件和保证金(人民币伍仟元整,不计息)缴纳证明等,审核通过方可竞价。资格审查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6日17:00(北京时间),超时一律不予审核通过。 3、报价方需有相关经营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有效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证书”,资质有效期覆盖本项目处理期,能开具“报废叉车回收证明”(商务局盖章),报价方不能进行业务分包转包和联合体报价等。 4、依法处置要求:中标人承担报废叉车交接后的全部责任,须按国家有关安全、卫生、环保等强制性标准和规范的要求进行拆解报废处理,不得整机转卖,因违法处置引起的法律后果由中标人承担。 5、取货地点:舟山市岱山县衢山镇鼠浪湖岛,拖车至我司拖走。 6、取货服务的时间约定: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后14个日历日内上门回收。 7、付款时间:合同签订后,中标人须按所报价格(总价),以银行公对公转账方式,按照招标人通知期限一次性预付全部货款。中标人先付款后提货。 8、此单仅为询价,请贵公司慎重报价。处置项目以浙江海港电子招标采购平台的中选通知为准,对未接受报价的,不再另行通知。 9、各业务(含取货)人员进港需配合我司做好相关事宜报备。 10、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报价人视需要自行前往,不得以不完全了解项目要求、现场、周围环境等情况为借口,而提出补偿或弃标等要求。由此造成报价的偏差不予调整。

发布日期:2024-1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