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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公告

一、采购单编号:P-FQJJ-24-000139

二、采购单名称:北三集司报废车辆处置

三、竞价开始时间:2024-04-23 09:00

四、竞价截止时间:2024-04-23 09:30

五、组织形式:自行采购

六、采购执行单位:宁波北仑第三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七、采购执行人:龚永胜

八、采购执行人联系方式:15958858776

九、竞价类型:公开

具体规格、技术指标及售后服务要求等详见下表或附件。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计量单位 处理方式 处理日期 处理地点 是否需运费 是否需拆卸 备注
1 报废大型消防车 1 称重 2024-04-30 北三集司港区内 资格前审,需能提供合规的报废车辆回收证明,详见附件,报价为单价,结算重量以港区过磅单为准。
2 报废大型普通客车 1 称重 2024-04-30 北三集司港区内 资格前审,需能提供合规的报废车辆回收证明及机动车注销证明,报价为单价,结算重量以港区过磅单为准
3 报废大型普通客车 1 称重 2024-04-30 北三集司港区内 资格前审,需能提供合规的报废车辆回收证明及机动车注销证明,报价为单价,结算重量以港区过磅单为准
4 报废大型普通客车 1 称重 2024-04-30 北三集司港区内 资格前审,需能提供合规的报废车辆回收证明及机动车注销证明,报价为单价,结算重量以港区过磅单为准

十、报价要求:请根据明细清单填报含税单价

十一、付款方式:货到验收后付款

十二、其他内容:1、所报价格必须是人民币含税价格(为一口价),称重结算,报价为每吨单价,报价方自行承担报废车辆的现场装运、运输、处置等所有工作和费用。2、报价方须完全响应附件及公告要求。本项目资格前审,报价方必须按我方要求提供资格文件,审核通过方可竞价。资格审查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22日15:00(北京时间),超时一律不予审核通过。报价方需有相关经营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有效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证书”,资质有效期覆盖本项目处理期,能开具“报废车辆回收证明”(有宁波市商务局盖章),地方牌照车辆需提供“机动车注销证明”,报价方不能进行业务分包转包和联合体报价。3、处置要求:报价方须是有资质的处置单位,按国家有关安全、卫生、环保等强制性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回收、处置;报价方须协助我方办妥车辆报废及回收证明等全部手续,报价方承担本项目废旧车辆交接后的全部责任。4、取货地点:宁波北仑第三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港区,自行采取合适方式清运。5、取货的时间约定:报价方在2个日历日内启动处置,以我方发出通知之日起计算。 6、付款时间:报价方与业主方签订合同后,先付款后提货,通过公对公转账方式付款至我方指定账户。7、报价方需遵守采购方一切管理规定,做到工完场清,不得影响采购方生产。8、此单仅为询价,请贵公司慎重报价。处置项目以浙江海港电子招标采购平台的中选通知为准,对未接受报价的,不再另行通知。 9、如贵司有需特殊说明的事项,请在报价文件中注明。 10、如需现场查勘,请提前一天联系。11、重量计量以我单位过磅处出具的过磅单为准。12、报价单不按以上条款报价而又没有书面特别说明,将视为无效报价。中选后,因报价方原因无法履约的,我方有权追究报价方相关责任。

发布日期:2024-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