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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公告

一、采购单编号:P-FQJJ-24-000126

二、采购单名称:宁波梅东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废路灯杆处置项目

三、竞价开始时间:2024-04-07 10:00

四、竞价截止时间:2024-04-12 10:00

五、组织形式:自行采购

六、采购执行单位:宁波梅东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七、采购执行人:华南

八、采购执行人联系方式:0574-27688334

九、竞价类型:公开

具体规格、技术指标及售后服务要求等详见下表或附件。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计量单位 处理方式 处理日期 处理地点 是否需运费 是否需拆卸 备注
1 废路灯杆不带灯头 13 单台处理 2024-04-15 宁波梅山港区,以约定为准 详见附件和公告。
2 废路灯杆带灯头 10 单台处理 2024-04-15 宁波梅山港区,以约定为准 详见附件和公告。

十、报价要求:请根据明细清单填报含税单价

十一、付款方式:其他

十二、其他内容:1.所报价格必须是人民币含税价格(为一口价),报价人付款给我司。本项目废旧物资不具有一般新商品的特性,以其实际状态为准。 2.报价方自行承担本项目废旧物资的现场装运、运输、处置等所有工作和费用。 3.处置要求:按国家有关安全、卫生、环保等强制性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回收、处置。报价方负责现场装运、运输、处置过程中的安全防护、应急预案,承担本项目废旧物资交接后的全部责任。 4.取货地点:梅山港区,以约定为准。 5.报价方保证其派来的接收人员具备现场装运、运输、处置本项目废旧物资的相关知识和技能。 6.取货时间:5个日历日内上门取件,以我司发出通知之日起计算。需提前与我司预约上门时间,须在我司正常工作时间内上门取货,我司有权拒绝不合理的时间安排。默认取货当日处理完毕,经我司催促后的5个日历日内仍不上门取货的,我司有权直接废除本次竞价结果并追究中标人责任。 7.报价方需遵守采购方一切管理规定,做到工完场清,不得影响采购方生产。 8.此单仅为询价,请贵公司慎重报价。处置项目以浙江海港电子招标采购平台的中选通知为准,对未接受报价的,不再另行通知。 9.如贵司有需特殊说明的事项,请在报价文件中注明。 10.人员进港需配合我司做好信息登记等工作;各业务(含送货)人员进港前,请提前通过我司“访客系统”进行预约。若我司安全环保要求有变,业务(含送货)人员需配合执行。报价单必须符合上述条款,不按以上条款报价而又没有书面特别说明,我司将视为无效报价。11.现场踏勘:本项目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报价人视需要自行前往,中标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询价文件、现场、周围环境等情况为借口,而提出额外补偿等的要求。由此造成报价的偏差均不予调整。12.以不合理降低报价、串通投标、围标等手段干扰正常报价秩序、破坏公平竞争的,上报集团电子招采平台。

发布日期:2024-04-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