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港物资有限公司更名通知函
因公司发展需要,原“宁波港物资有限公司”自2025年6月16日起正式更名为“浙江海港阳光采购有限公司”。即日起,公司所有对外招标公告、中标通知书等全部使用新的公司名称。公司名称变更后,原有的法律主体资格、业务主体、法律关系均保持不变。
原公司名称下各项业务承诺持续有效,其权利与义务均由更名后的“浙江海港阳光采购有限公司”依法承继。
特此说明!
浙江海港阳光采购有限公司
2025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