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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统一融资平台系统项目【第二次】公开磋商公告

 

宁波港物资有限公司受浙江海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委托,拟对浙江海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统一融资平台系统项目(第二次)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服务商前来磋商。

一、采购编号:HJ-ZBDL-2024-211

二、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三、项目概况及采购范围:

1. 项目名称:浙江海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统一融资平台系统项目

2. 数量:1 

3. 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完成系统需求分析报告并经双方确认;需求分析报告确认后3个月内完成系统开发、上线工作;系统上线后进入3个月试运行期,试运行无误项目终验(因业主原因,相应时间顺延)。

4. 技术要求:详见采购文件技术需求。

四、合格服务商资格要求: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服务商,并拥有投标产品一切合法手续的证明文件,具有提供本次磋商项目所要求的整体设计、开发、调试、培训,最终验收合格的能力。

2. 服务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采购人对服务商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磋商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

3.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磋商,不接受分包转包。

五、磋商文件的获取

1.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服务商可访问浙江省海港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从浙江省海港集团、宁波舟山港集团网站(http://www.zjseaport.com/jtww/)进入阳光工程-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后进行服务商注册,并下载“浙江海港投标管家”。本项目采购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均通过“浙江海港投标管家”下载。

2. 采购文件下载时间2024123202412102359

3. 未取得浙江省海港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数字证书的服务商,报价前应先办理浙江省海港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CA数字证书,具体办理指南及下载链接请至浙江省海港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进行查看。

六、保证金:

1. 金额:人民币玖仟元整。

2. 服务商应于2024121216前通过浙江省海港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汇入指定账户。(原已缴纳保证金的单位无须重新缴纳。)

3. 保证金应通过报价单位银行基本账户汇入,否则视为保证金无效。

七、响应截止时间和地点

1.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12169

2. 响应文件递交方式:

线上递交方式(投标管家工具):服务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202412169),将电子响应文件加密后递交至电子招标采购平台。

八、开标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

本次公开采购将于202412169在宁波市北仑区明州路301号宁波港大厦11楼开评标室在线公开开标。

注意事项:

1. 服务商于响应截止时间之后三十分钟内在“浙江海港投标管家” 工具端—进入项目—开标—远程开标模块,点击“确认开标结果”按钮进行确认,如超时未确认,视作服务商已对开标结果确认无误。

2. 本项目采用电子电子招标,成交单位须在明确成交后、获取成交通知书前将相应的交易服务费缴入平台指定的集团账户(在“投标管家”工具中查看),具体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或平台公告。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浙江海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唐杰            联系电话:0574-27686182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港物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沃玲玲          联系电话:0574-27697573                          

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咨询电话:0574-27680520

CA咨询热线:400-666-4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