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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港乐清湾港务有限公司码头疏浚养护工程(2023-2024)【第二次】招标公告

 

宁波高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温州港乐清湾港务有限公司的委托,就温州港乐清湾港务有限公司码头疏浚养护工程(2023-2024)(第二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报价。

一、招标编号:ZJHG-GC-2023-17

二、招标条件

2.1项目名称:温州港乐清湾港务有限公司码头疏浚养护工程(2023-2024)(第二次)。

2.2建设单位(发包人):温州港乐清湾港务有限公司。

2.3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自筹,100%。

2.4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三、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3.1建设地点:温州港乐清湾港务有限公司港区。

3.2建设规模及内容概述:温州港乐清湾港务有限公司现有两个5万兼靠10万吨级泊位,使用岸线676米。为确保船舶安全靠泊和码头生产作业安全,需对码头前沿停泊水域、回旋水域、进港航道连接段进行疏浚。

3.3招标范围:

总疏浚方量暂估为40万m³,具体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第五章工程量清单”说明为准。

(1)温州港乐清湾港务有限公司码头前沿停泊水域疏浚,水域长676米,宽65米,边坡取1:7,疏浚至底标高-13.4米至-14.9米之间(当地理论最低潮面,简称理基,下同),具体疏浚深度由招标人在每次的开工令中予以明确。

(2)温州港乐清湾港务有限公司港池回旋水域、进港航道连接段的疏浚,疏浚至底标高-9米至-11.8米之间,具体疏浚范围和疏浚深度由招标人在每次开工令中予以明确。

3.4招标标段数:1个。

3.5计划工期:按需分次疏浚,合同有效期内疏浚次数为2次至5次,中标人应在签订合同后3个月内取得废弃物海洋倾倒许可证。中标人在接到招标人疏浚通知后,20日历天内进场疏浚;疏浚工期自中标人接到开工令后起算,单次疏浚工期为50日历天。

3.6质量要求:按照招标文件和疏浚合同约定履行。

3.7安全要求:合格。

3.8项目风险提示:

(1)40万m³方量仅为预估值,实际疏浚量可能与该预估量存在较大差距,请投标人审慎考虑该风险。

(2)本工程项目施工环境较特殊,施工时码头前沿随时会有船舶停靠且码头面上仍保持作业状态,投标人须无条件配合到离港船舶的靠泊和码头的正常作业,由此产生的误工、船舶调遣等一切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投标报价应充分考虑由此造成的工期延长及施工安全风险。

(3)本工程项目所在的乐清湾港区,回淤速度较快,存在边疏浚边回淤的情况,实际疏浚量将大于项目的理论疏浚量,但工程结算不考虑施工期间的回淤量。

(4)废弃物海洋倾倒许可证(包括审批所需的疏浚泥监测分类评价)由中标人办理并承担全部费用。如因政策性原因,确需以招标人名义办理的,相关手续办理及费用支付仍由中标人承担。中标人未在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月内取得废弃物海洋倾倒许可证的,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

(5)疏浚具体区域、开工时间及次数等以招标人开工令为准。招标人有权根据港口生产的实际情况,确定疏浚范围、疏浚深度并在开工令中予以明确。请投标人审慎考虑:疏浚范围可能仅是码头前沿停泊水域、回旋水域、进港航道连接段的局部水域,疏浚深度在招标文件中约定的数值区间变化浮动,单次的疏浚方量可能较少。工程量的结算以开工令中要求的疏浚范围、疏浚深度与浚前测量值来计算,实际发生的超深、超宽的施工成本包含在综合单价中。

(6)本工程项目废弃物需运往疏浚物海洋倾倒区合法倾倒,即漩门湾外临时性海洋倾倒区3区(如行政管理部门调整倾倒区域的,中标价不作调整),该倾倒区距离乐清湾港区较远,请投标人合理评估乐清湾港区往返倾倒区所需的时间、费用及相关风险,如倾倒区容量不足需扩容,相关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如投标人未在疏浚物海洋倾倒区合法倾倒,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7)完成本工程项目所需的人工、材料、船机使用、临时设施、冬雨夜施工增加、二次倒运、施工辅助、进退场、海事监管费、倾倒费、安全文明施工费、利润、规费、税金以及办理相关审批和许可等一切直接或间接的费用,全部由投标人承担。

四、控制价:1080万元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5.1投标人资质要求:

5.1.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5.1.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航道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5.2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效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5.3须配备项目专职安全员1名,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5.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其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开标当天的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资格;

5.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6资格审查形式:资格后审。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可访问浙江省海港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从浙江省海港集团、宁波舟山港集团网站(http://www.zjseaport.com/jtww/)进入阳光工程-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后进行 供应商注册,并下载“浙江海港投标管家”。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 清)、修改文件均通过“浙江海港投标管家”下载。

2.招标文件出售时间 :2023年11月15日2023年11月21日 16时00分

3.未取得浙江省海港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数字证书的投标人,投标前应先办理浙江省海港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 CA 数字证书,具体办理指南及下载链接请至浙江省海港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进行查看。

4.招标文件售价:500.00元,请转账至指定账户,售后不退。

5.原已购买标书的投标人,如继续参与本项目,无需再次缴费,请及时登录“浙江海港投标管家”点击“立即购买”,确认“继续参与本项目”。

七、投标保证金

1.金额:贰拾壹万元

2.投标人应于2023年12月01日 16时前通过浙江省海港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汇入指定账户。

3.投标保证金应通过投标单位银行基本账户汇入,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无效。原已缴纳的投标人无需重新缴纳。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2月05日 09时00分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线上递交方式(投标管家工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2023年12月05日 09时00分),将电子投标文件加密后递交至电子招标采购平台。

九、开标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

本次招标将于2023年12月05日 09时00分在浙江省海港集团、宁波舟山港集团有限公司招投标中心开标室(地址:宁波市昌乐路 266号宁波国际航运服务中心 9025室)在线公开开标。

注意事项:

1.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后三十分钟内在“浙江海港投标管家” 工具端—进入项目—开标—远程开标模块,点击“确认开标结果”按钮进行确认,如超时未确认,视作投标人已对开标结果确认无误。

2.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中标单位须在明确中标后、获取中标通知书前将相应的交易服务费缴入平台制定的集团账户(在“投标管家”工具中查看),具体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或平台公告。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温州港乐清湾港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严先生

  话:0577-55778681

 

招标代理人:宁波高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舒波路9号嘉恒广场10楼

联系人:杨诗雨、陈懿倩、徐伟波

联系电话:0574-87727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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