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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价公告

一、采购单编号:P-XJ-24-019184

二、采购单名称:综保区码头龙门吊设备监控升级改造项目

三、报价截止时间:2024-12-09 10:20

四、报价有效期:2025-03-09

五、最高限价:80000元

六、组织形式:自行采购

七、采购执行单位:舟山港综合保税区码头有限公司

八、采购执行人:李晓波

九、采购执行人联系方式:13666597793

十、询价类型:公开

十一、评标地址:舟山港综合保税区码头有限公司

具体规格、技术指标及售后服务要求等详见下表或附件。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数量 计量单位 税率 项目工期要求 地点 规格型号 备注
1 综保区码头龙门吊设备监控升级改造项目 1 6% 15日 舟山港综合保税区码头有限公司 详见设备清单附件 项目清单辅材仅为预估量,需提前到场勘察确认,总价不做调整

十、报价要求:请根据明细清单填报含税单价

十一、付款方式:合同签订预付(按照合同签订方式结算)

十二、其他内容:1.所报价格须是人民币含税价格(注明增值税税率),具体报价须包含原材料成本、包装、运输费(送货到招标人指定的现场)、保险、上下车、利润、税金、政策性规费、售后服务等所有中标人应承担的全部费用。2、注明交货期。3、交货地点:舟山港综合保税区码头有限公司。4、产品不接受随意变更或替代,若有特殊说明的事项或所报内容与我司要求有差异,请在报价文件中注明。5、上传盖章版报价单,报价单须加盖公章,报价有效期至少为30天。6、本项目以不含税总价报价最低者确定最终服务供应商。7、报价单位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需提供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事业单位证明复印件)8、若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投标过程中所提供的资料有失实或弄虚作假的、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未按招标文件及投标承诺履行的、或经质疑,招标人审查确认因中标人在本次招标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其他原因使质疑成立的,招标人可以在投标有效期或经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选择第二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组织招标。9、更换配件质保期不低于36个月。10、进场施工人员要求:进场施工前须提交①施工人员缴纳意外险或社保(工伤保险)材料②人员隶属材料③符合甲方相关方管理制度要求相关材料。11、此次仅为询价,非一定采购。12、若投标人无法提供6%增值税专用发票,请提供其他适用税率的报价单。

发布日期:2024-1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