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单编号:P-XJ-24-008835
二、采购单名称:南京明州码头有限公司汽车吊年度定点租赁
三、报价截止时间:2024-06-17 09:00
四、报价有效期:2024-09-15
五、最高限价:80000元
六、组织形式:自行采购
七、采购执行单位:南京明州码头有限公司
八、采购执行人:王海军
九、采购执行人联系方式:025-58932252
十、询价类型:公开
十一、评标地址:南京明州码头有限公司
具体规格、技术指标及售后服务要求等详见下表或附件。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数量 | 计量单位 | 税率 | 项目工期要求 | 地点 | 规格型号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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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5T汽车吊 | 6 | 台班 | 13% | 1天 | 预计使用6个台班,结算以实际发生为准。 | ||
2 | 50T汽车吊 | 18 | 台班 | 13% | 1天 | 预计使用18个台班,结算以实际发生为准。 | ||
3 | 80T汽车吊 | 2 | 台班 | 13% | 1天 | 预计使用2个台班,结算以实际发生为准。 |
十、报价要求:请根据明细清单填报含税单价
十一、付款方式:货到验收后付款(收到发票后60工作日结算)
十二、其他内容:1.报价单位需具有汽车吊设备租赁相关资质。2.报价必须是人民币含税价格(增值税率13%),含设备出场、保险、使用、利润、税金、政策性规费、售后服务等所有中标人应承担的全部费用。3.使用地:南京明州码头有限公司港区内。4.付款方式:单次结算,收到贵司有效13%增值税专用发票60个工作日内通过银行以电汇或承兑方式支付100%款项。5.报价单须加盖公章,报价有效期为3个月。6.此单仅为询价,非一定采购,结算台班以实际使用数量为准,请贵司慎重报价。对未接受报价的,不再另行通知。
发布日期:2024-06-11